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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Rita0205 被申訴人:wuyiulin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訴訴求:撤回判決與取消水桶處分 申訴內容: #1WiXiGRa (Kaohsiung) 水桶公告 違反板規:6-5.1 處分:根據 7-1 累進,水桶30d。 https://moptt.tw/p/Kaohsiung.M.1622285072.A.6E4 我會貼八卦連結,是為了板主審核相關檢舉使用,因bearbrik板友的檢舉案僅有八卦推文 ,無顯示看板,故提供之證據,並非要轉錄八卦文章,且 有表明用途。 https://i.imgur.com/7x1kQnI.jpg
https://i.imgur.com/LJ9tUKi.jpg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76.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622285938.A.ED2.html ※ 編輯: Rita0205 (42.77.176.36 臺灣), 05/29/2021 19:08:22 ※ 編輯: Rita0205 (42.77.176.36 臺灣), 05/29/2021 19:27:04
wuyiulin: 阿那個 我覺得放連結就被 6-5.1 也蠻有趣的05/29 19:43
wuyiulin: 但是板規有寫 6-5.1 05/29 19:43
wuyiulin: 轉錄部分為以主動的任意方式把該板文章轉貼至本板05/29 19:43
wuyiulin: 所以我也只能這樣判 以示公平起見05/29 19:43
Rita0205: 我有標明因bearbrik檢舉案無顯示看板,才貼上連結供您審05/29 19:51
Rita0205: 核使用,此為檢舉時的證據,是否適用6-5.1請您在評估05/29 19:51
Rita0205: 因先前a7619282板友提出此類檢舉,您反而未判並警告a76105/29 19:54
Rita0205: 9282板友,我才會附上連結證據讓您審核05/29 19:54
※ 編輯: Rita0205 (42.77.176.36 臺灣), 05/29/2021 20:17:37
wuyiulin: 關於 a7 那篇 #1WiYFL6w (Kaohsiung) 05/29 20:18
wuyiulin: 我會那樣判是因為我沒看到第二張截圖 05/29 20:19
wuyiulin: 不是分不清楚那是八卦板文章 05/29 20:19
Rita0205: 所以於”檢舉區”提供”證據”,仍在6-5.1範圍? 05/29 20:38
Rita0205: 我有傳訊息給您,詢問一些後續的事,再請您撥空回覆 05/29 20:38
Rita0205: 如果我今天於其他文章下貼出八卦連結,你怎麼判我都無 05/29 20:42
Rita0205: 所謂。 05/29 20:42
Rita0205: 但我是於”檢舉區”提出”證據”,以利檢舉事宜,卻因 05/29 20:42
Rita0205: 此被您判決6-5.1。 05/29 20:42
Rita0205: 我個人認為準備充足的證據檢舉,是一個提出檢舉的本份, 05/29 20:44
Rita0205: 因證據觸犯板規,請板主在評估 05/29 20:44
Rita0205: 且我先提出檢舉後,您再對a7619282提出的檢舉進行改判。 05/29 20:49
Rita0205: 我是因您對a7619282提出的檢舉一開始不判決,故才提供 05/29 20:49
Rita0205: 此八卦連結證據 05/29 20:49
Rita0205: 因您一開始未判決,才再次提出相關證據,以利判決 05/29 20:51
wuyiulin: 我的建議是 檢舉要在置底檢舉 如果證據敏感可以站內信 05/29 20:59
wuyiulin: 這次我會維持原判 再修改板規 05/29 20:59
wuyiulin: a7619282 沒提供證據時我也是去原文看 所以沒這問題 05/29 21:00
wuyiulin: 但我覺得如果有 6-5.1 不管任何文章一視同仁 是很合理的 05/29 21:01
wuyiulin: 板規可能只會更改推文 之類的 只是一個想法 05/29 21:01
wuyiulin: 結論:現行6-5.1對於所有文章一視同仁。 05/29 21:01
Rita0205: 雖目前我還是不服判決,但在麻煩您修改板規及加入敏感 05/29 22:23
Rita0205: 證據可站內信的內容 05/29 22:23
Rita0205: 我不服判決能在此請小組長辦理嗎?第一次申訴 05/29 22:24
Rita0205: 因我認為此為板規疏漏導致 05/29 22:27
lianpig5566: 申訴要件不符,不受理。 220.133.10.180 09/20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