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uyiulin: 阿那個 我覺得放連結就被 6-5.1 也蠻有趣的05/29 19:43
→ wuyiulin: 但是板規有寫 6-5.1 05/29 19:43
→ wuyiulin: 轉錄部分為以主動的任意方式把該板文章轉貼至本板05/29 19:43
→ wuyiulin: 所以我也只能這樣判 以示公平起見05/29 19:43
→ Rita0205: 我有標明因bearbrik檢舉案無顯示看板,才貼上連結供您審05/29 19:51
→ Rita0205: 核使用,此為檢舉時的證據,是否適用6-5.1請您在評估05/29 19:51
→ Rita0205: 因先前a7619282板友提出此類檢舉,您反而未判並警告a76105/29 19:54
→ Rita0205: 9282板友,我才會附上連結證據讓您審核05/29 19:54
※ 編輯: Rita0205 (42.77.176.36 臺灣), 05/29/2021 20:17:37
→ wuyiulin: 我會那樣判是因為我沒看到第二張截圖 05/29 20:19
→ wuyiulin: 不是分不清楚那是八卦板文章 05/29 20:19
→ Rita0205: 所以於”檢舉區”提供”證據”,仍在6-5.1範圍? 05/29 20:38
→ Rita0205: 我有傳訊息給您,詢問一些後續的事,再請您撥空回覆 05/29 20:38
→ Rita0205: 如果我今天於其他文章下貼出八卦連結,你怎麼判我都無 05/29 20:42
→ Rita0205: 所謂。 05/29 20:42
→ Rita0205: 但我是於”檢舉區”提出”證據”,以利檢舉事宜,卻因 05/29 20:42
→ Rita0205: 此被您判決6-5.1。 05/29 20:42
→ Rita0205: 我個人認為準備充足的證據檢舉,是一個提出檢舉的本份, 05/29 20:44
→ Rita0205: 因證據觸犯板規,請板主在評估 05/29 20:44
→ Rita0205: 且我先提出檢舉後,您再對a7619282提出的檢舉進行改判。 05/29 20:49
→ Rita0205: 我是因您對a7619282提出的檢舉一開始不判決,故才提供 05/29 20:49
→ Rita0205: 此八卦連結證據 05/29 20:49
→ Rita0205: 因您一開始未判決,才再次提出相關證據,以利判決 05/29 20:51
推 wuyiulin: 我的建議是 檢舉要在置底檢舉 如果證據敏感可以站內信 05/29 20:59
→ wuyiulin: 這次我會維持原判 再修改板規 05/29 20:59
→ wuyiulin: a7619282 沒提供證據時我也是去原文看 所以沒這問題 05/29 21:00
→ wuyiulin: 但我覺得如果有 6-5.1 不管任何文章一視同仁 是很合理的 05/29 21:01
→ wuyiulin: 板規可能只會更改推文 之類的 只是一個想法 05/29 21:01
→ wuyiulin: 結論:現行6-5.1對於所有文章一視同仁。 05/29 21:01
→ Rita0205: 雖目前我還是不服判決,但在麻煩您修改板規及加入敏感 05/29 22:23
→ Rita0205: 證據可站內信的內容 05/29 22:23
→ Rita0205: 我不服判決能在此請小組長辦理嗎?第一次申訴 05/29 22:24
→ Rita0205: 因我認為此為板規疏漏導致 05/29 22:27
推 lianpig5566: 申訴要件不符,不受理。 220.133.10.180 09/20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