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TaiwanPlaz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申訴人:ben75280 被申訴人:cu0920 看板板名:Shu-Lin 申訴訴求:撤回本人在Shu-Lin的水桶判決 申訴內容: 本人於9/16號在Shu-Lin板貼文 [新聞]樹林男持菜刀追砍!16歲高中生躲進超商他一句「認錯了」閃人 被以板規1-E對我做出14天的水桶判決 9/18去信詢問板主cu0920標題分類為新聞的文章在板上一堆 最後一篇還是2021年的事情 我覺得我當下發的新聞事情重大,分類不知道如何套用 便按照前人發文標準填入新聞分類 如這不符合標準被水桶的話,之前的文章是否要按照此標準辦理? 但直到9/23 板主至今仍無回應私信 書信往返救濟無效 故申訴之 檢附證據如下: (1) 原文已被刪除 (2) 版主公告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663434717.A.081.html (3)信件紀錄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98.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663900309.A.2D5.html ※ 編輯: ben75280 (114.45.198.34 臺灣), 09/23/2022 10: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