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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罷免板主之要件,駁回。 <刪除板主> 1. 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請辭申請。 2. 使用者依以下程序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1>發起人須符合資格登入250且發表100。 2>當事人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 引述《hsupeter92 (無所事事)》之銘言: : 申請事項:罷免 Taoyuan 板 putapig : 申請內容: : 在鎖推文之前已有多次無心管板, : 現又不明原因鎖推文及失蹤, : 判斷板主無心任職。 : :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16,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9.142.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697028527.A.A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