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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TARB20240003 【裁判日期】民國一一三年二月二日 【裁判案由】chr0m0s0me 申訴 Chiayi 板主 FR306040 案 -------------------------------------- 主 文 板主警告乙次,並於七天內水桶違規之使用者。 -------------------------------------- 說 明 一、依 #1bkEussI (L_TaiwanPlaz) 申訴案辦理。 二、經查嘉義板資源回收桶及水桶紀錄,發現有多篇違反本組「各地方板禁止網路 平台會員之交易」之文章,而板主皆沒有依該規定之處罰原則進行水桶七天的 處分,違反組務之規定。 三、承第二條,依組規板主懲處之規定,板主警告乙次作為處分。 四、申訴人有提及,違反組規之文章於其他板也有發表過,理應水桶三十天以上並 退文,但因上述「各地方板禁止網路平台會員之交易」之規定,並無強制要遵 守該規定,僅要求板主得水桶三十天,因此板主若未水桶三十天並退文也無違 反該規定。 五、另外,近期有使用者來信告知其已遭嘉義板上的網路會員揪團文詐騙,而該使 用者也沒有被水桶,資源回收桶也已撈不到紀錄,僅第三方備份網站才看的到 該文章,請板主日後務必依照組規對違反規定之使用者處分,以維護其他使用 者的權利,並請板主就目前資源回收桶仍有紀錄之違規文章補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94.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706857072.A.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