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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hotanger 被申訴人:iamgaylan 看板板名:Keelung 申訴訴求:請依板規處置被檢舉人 申訴內容: 本人於2/4向Keelung板主檢舉lesnaree2板友違反板規3,但遭板主駁回!本人深感不解 板規3為新修訂板規,照理應該已規範的非常詳細 3.本版禁止任何對特定群體謾罵、侮辱、威脅、惡意引戰、性別騷擾、抹黑及歧視,包括 簽名檔內容亦同。 違者視情節水桶7-30天。 3-1.此規範之檢舉不限於被針對之群體。 3-2.若違規內容涉及政治,水桶天數加倍。 3-3.本條判定標準以台灣各法院判例為最優先參考。 被檢舉人明確註明林(前基隆市長林右昌)放底下瘋狗亂咬人,就是針對民進黨民代或是 林的支持者,這樣不是特定族群那什麼才是特定族群?且也有寄信給板主相關法院判例 (針對罵人瘋狗)不懂為何駁回,所以在此申訴 請小組明鑑 謝謝新年快樂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0.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707572016.A.C2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