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R306040: 有詢問該板友誤觸板規徵求 刪文並告知 114.39.212.219 04/11 11:54
→ FR306040: 不可能每個時刻都可以回信告知處理進度 114.39.212.219 04/11 11:55
→ FR306040: 所以誤觸的也都需要嚴厲退文水桶 114.39.212.219 04/11 11:56
→ FR306040: 然後再回信告知檢舉者處理情況? 114.39.212.219 04/11 11:56
→ FR306040: 處理時有allpost查他發文內容 114.39.212.219 04/11 11:59
→ FR306040: 可以請小組長查一下該員的文 其他地方版 114.39.212.219 04/11 12:01
看來經過上次事件之後,板主跟我的理解有落差。
依我看來,只要貼了徵人文就是至少要禁言7日及退文,禁言30日才是沒強制要求的。
回信方面版主的理解跟我也有點落差。我並非小組長,怎會覺得要跟我回報處理進度?@@
只是覺得可以簡單回一下謝謝提醒、有空會盡快處理之類的話語而已,以前其他板板主都
會有這樣基本的禮貌。 不過,之所以會提沒有回信,主要是因為組規規定 "板主未回應達
72小時即申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
您說有與違規者的溝通,能否提供證明?
就算他說他不知道這個規定,您要怎麼知道他是不是說實話?
好,就算真的是實話,但現在的規定就是至少禁言7日+退文,事情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希望板主不要那麼容易幫違規者講話,替違規者著想。
個人覺得板主應該是按照板規、組規做事,不然設這些規定就沒有意義了。
而且,可能板主沒這個意思,但會讓人有板主凌駕於板規、組規的感覺。
最後,板主請小組長查此z板友文章的用意是什麼? 不太懂
※ 編輯: chr0m0s0me (36.236.17.104 臺灣), 04/11/2025 19:4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