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TalkandC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於 72 小時內補上 溝通信件記錄。 ┌─────────────────────────────────────┐ │ 文章代碼(AID): #1IxIqJGW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TalkandCha (啃瓜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391275283.A.420.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2/02 GeminiMan □ [公告] 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組規暨組務板規 四、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依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規定。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 第七條(違規行為法定原則) : 前條所訂以外之行為,除因情事急迫本站不及事先公告為違規行為者外,不適用本規則。 :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 量。 :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 ---------------------------------------------------------- : 按照上列站規,若板主要對使用者進行處分,則需符合板規明訂之違規行為。 : AllTogether板主KY於1/09發了一篇公告: :   文章代碼(AID): #1Khpcbzr (AllTogether) :   □ [公告] 關於"[氧氣] 觀察與發現"討論串 : 公告中說明該討論串已被收錄進精華區。 : 但原文卻全被刪除了 : 使用者質疑板主刪文依據,板主卻回應: : → FinalAce : 那串觀察氧氣文,沒違規你也刪文 101.3.57.33 01/09 13:55 : → FinalAce : 那能請你解釋一下這邏輯嗎? 101.3.57.33 01/09 13:56 : → FinalAce : 文章代碼(AID): #1KPO2NBq 101.3.57.33 01/09 13:56 : : → KY : 並沒說沒違規不可以刪文 210.241.85.52 01/09 13:57 : 文章代碼(AID): #1Kho_w9F (AllTogether),於附三轉錄。 : 板主對整個討論串的每篇文章、每個發文者。 : 都進行了刪文處分,但卻沒有違規行為可以認定。 : 明顯違反下列站規中的規範的"可處分情況"(經認定違規行為者) :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 我於該看板對板主提出建議後,板主回了一篇文並拒絕溝通。 : 要求我直接至小組申訴(附四推文中) : 故檢舉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16.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20795596.A.9B7.html
FinalAce: 我是在該看板發文提出建議,板主也明確推文要我上來小 01/09 17:30
FinalAce: 組申訴了。這樣不能取代信件溝通的條件嗎? 01/09 17:31
GeminiMan: 已信件回覆,看板之文章未視為符合組規的證據。 01/09 17:34
FinalAce: 好吧我寄信給板主。 01/09 17:36
GeminiMan: 提出申訴始寄信,視為"未溝通即上訴",不受理案件。 01/09 17:48
FinalAce: 實際上我有在看板上與板主相回文 01/09 17:49
FinalAce: 這樣你也能視為"未溝通即上訴"的話,只是刻意刁難。 01/09 17:50
cobras0321: 溝通信跟組務回文是兩回事 01/09 17:55
ttnakafzcm: 組務回文=/=溝通信 好嗎.... 01/09 17:56
cobras0321: 本來就不是溝通信,還要抹黑刻意刁難。 01/09 17:57
ttnakafzcm: 板主又沒寄信叫你直接去組務上訴 這哪門子溝通信? 01/09 18:00
Lavchi: 自己不看板規就跑來申訴.. 規定寫在那邊也沒動過 @@ 01/09 18:09
FinalAce: 我不是說KY板主在組務的回文,而是該看板的回文= = 01/09 18:10
FinalAce: 請看我的附二及"附四推文" 01/09 18:11
FinalAce: 我刪文了,等KY板主的回信或72小時後再來申訴。 01/09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