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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FinalAce 於今日提出申訴案,申訴前未寄信與板主 KY 溝通, 於寄信後未達 72 小時即上訴,依組規申訴案不予受理,並水桶一週。 -- 作者 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公告] 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組規暨組務板規 時間 Sun Feb 2 01:21:19 2014 ───────────────────────────────────────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16.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20799905.A.508.html
fxukyou: 方丈為人__________ 01/09 19:07
himlive: 很 nice 01/10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