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id1121 (小雞雞 2.0)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Gossiping/XXXXGAY之判決(4案)
時間Sun Jun 14 18:57:50 2015
申訴人:quid1121
被申訴人:XXXXGAY
看板板名:Gossiping
申訴訴求:依照板規重審分身超貼違規之判決,說明如后。
申訴內容:
一、板主 XXXXGAY 於 5/24 發佈分身超貼之水桶公告,如附件1。
二、本人於 6/11 發現多件判決不符實際違規,所以寄信給板主溝通,如附件2。
1. 關於公告 luxm 和 puppy2891 和 kid33 總共超貼新聞12篇,水桶12個月。
本人不服判決,說明如下:
#1L8cNjXu (GossipPicket),如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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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新聞超貼 2篇
4/5 新聞超貼 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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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超貼 4篇
#1L9ZO1-O (GossipPicket),如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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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問卦超貼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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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超貼 1篇
#1LFv9fHh (GossipPicket),如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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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新聞超貼 2篇
4/23 新聞超貼 2篇
4/24 新聞超貼 2篇
4/25 新聞超貼 2篇
4/26 新聞超貼 2篇
4/27新聞超貼 2篇
4/28 新聞超貼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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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超貼 13篇
#1LIDMgpp (GossipPicket),如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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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新聞超貼2篇
4/30 新聞超貼2篇
5/1 新聞超貼2篇
5/2 新聞超貼2篇
5/3 新聞超貼2篇
5/4 新聞超貼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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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新聞超貼 12篇
總計:超貼 29篇 (4+1+13+12)
第1篇超過退文期限補水桶 3天,其餘28篇應水桶 28*30天
應改判 luxm 和 kid33 水桶計 843 天。
2. 關於公告 ayase5566 和 LAMPA5566 總共超貼3篇,水桶3個月。本人不服判決,
說明如下:
#1LCKYhTF (GossipPicket),如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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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問卦超貼 1篇
4/14 問卦超貼 1篇
4/15 問卦超貼 1篇
4/16 問卦超貼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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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超貼 4篇
#1LIESHvX (GossipPicket),如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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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問卦超貼 2篇
5/2 問卦超貼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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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超貼 3篇
總計:超貼 7篇 (4+3)
第1篇超過退文期限補水桶 3天,其餘6篇應水桶 6*30天
應改判 ayase5566 和 LAMPA5566 水桶計 183天。
3. 關於公告 QQER 和 NYUSTHUNTER 總共超貼6篇,水桶6個月。本人不服判決,
說明如下:
#1L9GxGfp (GossipPicket),如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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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文章超貼 1篇
3/29 問卦超貼 1篇
3/30 問卦超貼 1篇
4/2 問卦超貼 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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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超貼 4篇
#1LGp8wti (GossipPicket),如附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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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問卦超貼 2篇
4/25 問卦超貼 1篇
4/26 問卦超貼 2篇
4/27 問卦超貼 2篇
4/28 問卦超貼 1篇
4/30 問卦超貼 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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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超貼 10篇
#1LIDQ1oG (GossipPicket),如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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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問卦超貼2篇
5/2 問卦超貼1篇
5/3 問卦超貼2篇
5/4 問卦超貼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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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超貼 6篇
總計:超貼 20篇 (4+10+6)
第1篇超過退文期限補水桶 3天,其餘19篇應水桶 19*30天
應改判 QQER 和 NYUSTHUNTER 水桶計 573天
4. 關於公告 sul3vu86 使用分身 thxuqq 手動置底,水桶6個月。本人不服判決,
該員亦有分身超貼案未補水桶,說明如下:
#1LIuHBMt (GossipPicket),如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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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手動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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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超貼 2篇
#1LAI87zc (GossipPicket),如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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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問卦超貼 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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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超貼 2篇
第1篇超過退文期限補水桶 3天,其餘1篇應水桶 30天,加手動置底 180天。
應改判sul3vu86 和 thxuqq 水桶計 213天
三、超過72小時無回應 所以申訴。
附件
1. 5/24 水桶公告
2. XXXXGAY 溝通信
3. luxm 和 kid33 檢舉文1
4. luxm 和 kid33 檢舉文2
5. luxm 和 kid33 檢舉文3
6. luxm 和 kid33 檢舉文4
7. ayase5566 和 LAMPA5566 檢舉文1
8. ayase5566 和 LAMPA5566 檢舉文2
9. QQER 和 NYUSTHUNTER 檢舉文1
10.QQER 和 NYUSTHUNTER 檢舉文2
11.QQER 和 NYUSTHUNTER 檢舉文3
12.sul3vu86 和 thxuqq 檢舉文1
13.sul3vu86 和 thxuqq 檢舉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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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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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avchi: 其實我比較建議不同人的案件、分開寄信詢問 06/14 19:10
※ 編輯: quid1121 (223.139.155.72), 06/14/2015 19:13:33
→ Lavchi: 然後申訴案也是分開申訴 這樣會比較清楚 06/14 19:10
→ Lavchi: 有點像前面你的申訴案,每個都獨立案件就很清楚 @@ 06/14 19:10
→ quid1121: QQ 06/14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