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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經過小組長同意~ 我是當初執行罰則的那位板主~ ┌─────────────────────────────────────┐ │ 文章代碼(AID): #1LZJ1FLl (Wanted) [ptt.cc] [公告] 退文水桶公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435316303.A.56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45093 m 6/26 likeair □ [公告] 退文水桶公告 <違規的文章 可至精華區觀 看我在哪? z-19-13-6-3-222 > 該公告中 也寫明了 懲處為水桶一週 退文一篇 請注意喔 我是寫退文一篇 不是退文180天 這樣我是哪裡濫權? ----------------------------------------------------------------------------- 《ID暱稱》LeeAnAn (李安安)(男)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247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811 篇 (退:1)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07/30/2015 22:17:27 Thu 《上次故鄉》59.115.96.178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我們看一下你的有效文章欄位的資料 退文數是1 如果你沒消除過任何的退文,那你的退文數就如同我公告寫的 我只有給你退文一篇 如果有其他的退文 那就請你說明 你還有被哪個板退文? 這部份不甘我的事 請不要賴到我身上 再來你說你沒保留信件 我的也剛好沒了 因為我辭掉板主一職 很多信件都清掉了 可是 我有備份到外部信箱 所以我們來看一下 你當初的信件內容 這是第一封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男請各位等比4) 標題: Re: 退回文章(板規三)[徵求] 臺北 女生 晚餐 時間: Fri Jun 26 19:00:31 2015 其他人也這樣打 我是照著打的 為什麼別人沒有我卻水桶? 這是第二封的內容 ※ 引述《LeeAnAn (李安安)(男請各位等比4)》之銘言: : ※ 引述《likeair (行動代號:聞香香)》之銘言: : : 你徵異性外出 我當然水桶你 : : 如果你是抄別人的 請給我資料 我要去看文章是否違規 : 我還特意翻了幾頁 : 確定這些人這樣打都OK我才這麼寫的 : 結果原來這樣寫是違反版規的 : 原來是板主管板不力 : 你這板主這麼當的 <最上面的兩句 是我回覆的部分> 你不跟我講你抄的是哪篇 我怎麼知道你是說哪篇? 你提不出個所以然 就要說我惱羞 怎麼看都是你惱羞啊... 我最後又回了你一次信 你說你刪掉的 我在這邊 再度分享給你看 作者: likeair (行動代號:聞香香) 標題: Re: 退回文章(板規三)[徵求] 臺北 女生 晚餐 時間: Fri Jun 26 20:51:15 2015 我還是要告訴你 你覺得有問題的地方請記得檢舉 不然我不會知道你在說哪篇文章 而且我判定也不一定跟你判定一樣 在我未明你到底在說那些文章前 我看到你的文章違規 你徵異性外出 就是違規懂嗎? 不要牽拖別人也這樣發 為什麼他們沒有違規 叫你提出來是哪篇 你又提不出來... http://goo.gl/cKFxOJ 你就跟這案例一樣... 對啦~我管版不力~不然你去申訴我 拜託.. 不然你就號招群眾來指責我 拜託你去 -------------------------------------------- 幫你整理一下重點 1.你當初是水桶一週 退文一篇,消退文要180天是站方的設定,別賴我。 2.你說別人也違規 你也說不出是哪篇。沒關係,這也不會影響你有違規的事實。 3.你申訴時間已過,雖然小組長同意你申訴,下次請先閱讀組規,並記得補件。 4.請不要再犯同樣錯誤。 ※ 引述《LeeAnAn (李安安)(男)》之銘言: : 檢舉人 :LeeAnAn : 檢舉對象:Wanted 板主 : 看板名稱:Wanted : 訴求內容: : 板主濫設超過版規規定的劣文天數 : 檢舉事由: : 我在6/26在Wanted板發文 : 內容涉及外出邀約故遭板主刪文 : 要200天左右才能申請刪除劣文 : 我回信給處理此事的板主表示其他和我類似的文章怎麼都沒事 : 該板主回信要我指出是哪些文章 : 我回信說身為板主應該自己找 : (而且明明一看就知道卻要我告訴他) : 該板主又回了一封信 : 我並沒有看就直接刪除了 : 後來發現他當時惱羞了將我的劣文設了200天左右 : 但版規並沒有這個罰則 : 明顯濫權希望組務清理門戶 : 因為信我全刪除了 : 無法明確指出是哪一位板主(不知道是否已卸任) : 請組務協助 --
Darknies: 一上來就看到水桶文02/11 10:36
likeair: 那你下去02/11 10:37
Darknies: ...................... 02/11 10:37
docat: XDDD 02/11 10:43
peoplefish: 哈哈哈02/11 11: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58.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38273736.A.291.html
FromIpanema: ………………………唉 07/31 00:36
Asanoizumi: 是不是消退文的系統設定的關係讓這位使用者產生誤解啊 07/31 00:52
Asanoizumi: 我聽說如果有2篇退文的話,是從第一篇消掉的那天開始 07/31 00:52
Asanoizumi: 計算180天,所以如果他拖了很久20幾天才消第1篇,所以 07/31 00:54
Asanoizumi: 產生退文天數多了20幾天的錯覺? 07/31 00:54
Asanoizumi: 我沒有消過退文,不清楚這部份的設定。 07/31 00:55
likeair: 你說的沒錯 消退文第一篇跟第二篇要間格180天 07/31 00:57
Asanoizumi: 看他的申訴文沒有這部份的說明... 07/31 01:04
Asanoizumi: 如果是這種情形,他發現自己誤會了,會比較消氣一些嗎 07/31 01:04
hateOnas: wanted 發文1就可? 她現在1? 07/31 14:19
likeair: 他現在的退文數是1沒錯 07/31 15:02
chingfen: 大概之前消過第一篇只要三天,所以這次消要180天就以為 07/31 16:04
chingfen: 是版主設定的。 07/3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