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killer (PaPaBear)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檢舉]
時間Thu Nov 12 22:38:28 2015
檢舉人 :Windkiller
檢舉對象:qazijn;KKALI
看板名稱:WomenTalk
訴求內容:在【女兒有同性傾向 單兵該如何處置?】多人人身攻擊,
兩位板主說沒有前例可尋 文章代碼
#1MGi3HAG
檢舉事由:
噓 ihatesmith: 還好我爸不會做偷看小孩隱私這種噁心事 11/11 13:12
噓 amy86422000: 就直接坦白跟她說又怎樣?寫GL錯了嗎?原來寫殺人魔 11/11 13:26
→ amy86422000: 小說的作者也是殺人魔。還有請尊重她的性向。看你的 11/11 13:26
→ amy86422000: 回文你真的非常非常噁心和自以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11/11 13:26
噓 lovesthenry: 少用父母立場合理化侵犯隱私的行為,噁心 11/11 13:35
噓 techniclaire: 噁心死了 看屁啊 噓你不尊重女兒 11/11 14:34
噓 thpst89105: 偷看真的很噁心
噓 z960124: 這爛文怎麼會有80推?? 爛家長典範 11/11 15:09
噓 IKUnineteen: 噁心 11/11 15:42
噓 rex510: 噁心,少拿關心小孩的大旗來合理你的偷窺行為 11/11 18:44
噓 Transfat: 我有這種父母我會覺得非常的噁心 11/11 20:58
→ cciinn: 看了補充說明覺得噁心 11/11 21:49
→ cciinn: 反正你也聽不進就盡情繼續看吧 11/11 21:49
以上人身攻擊
依據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判決(參考)
104,簡上,113
【裁判日期】 1040721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裁判全文】
簡0坤犯公然侮辱罪,共貳罪,各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
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又於100 年11月11日某時,在不詳處所,登入其上開臉書網
頁,張貼「幹隔壁大魯麵的噁心老太婆竟然都跟客人說我去
偷看她上廁所你娘勒自我感覺良好過頭了吧」等文字,以「
噁心」等語,公然謾罵梁梅英,足以貶損梁梅英之人格及社
會評價。嗣因經梁梅英之子黃聖峰之友人王立德於102 年7
月間上網查看發現前揭貼文,即轉知梁梅英,始循線查悉上
情。
附件
1.檢舉文和qazijn回文
2.檢舉文和KKALI回文
3.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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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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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3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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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ndkiller (36.230.138.177), 11/12/2015 22:48:06
推 qazijn: 我想 可以把我的ID打對阿11/12 23:45
※ 編輯: Windkiller (114.136.183.162), 11/13/2015 08:32:43
→ Windkiller: 已更改 謝囉 11/13 08:33
推 FinalAce: 罵人噁心應該桶 11/13 14:57
推 Lailungsheng: 王牌推了~我只好噓了...!!! (好啦.開玩笑的 11/13 16:12
→ Lailungsheng: 有時是過與不及.尺度拿捏問題.想想攻擊你的人的標準 11/13 16:13
→ Lailungsheng: 與現在的標準...我認為~王牌你也是不討喜(我也是QQ" 11/13 16:14
推 WaLaGiGi: 看完版主回覆後,覺得不桶罵人噁心的理由很薄弱 11/15 07:02
→ Windkiller: 話說這判決要那麼久嗎 槍哥 11/16 11:03
推 FinalAce: 罵我的比罵夜王難聽的多,結果只一個人桶一個月,另一 11/18 13:28
→ FinalAce: 個警告一隻,龍生我當然知道我不討喜阿!那時一堆人被 11/18 13:29
→ FinalAce: 我反駁當然不討喜XD 11/18 13:29
※ 編輯: Windkiller (1.160.101.166), 11/20/2015 01: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