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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 :hateonas 檢舉對象:XXXXGAY 看板名稱:gossiping 訴求內容:XXXXGAY 警告一次 兩年內不得擔任 gossiping 板主 檢舉事由: 1.本人6/23發現從 6/17 gossippicket 處理效率低落 所以發文詢問 2.bignana 說 推 Bignana: 嗯 06/23 09:42 推 Bignana: 沒為什麼 就事情比較多 ^^ 06/23 09:44 並將 詢問文 S 3.過三天 這些檢舉文依然沒有被處理,所以寄信板主群詢問 因為Bignana 設定本人黑名單 所以已直接檢舉,寄給兩位版主溝通 溝通時附上 6/24-6/27 之處理案 4.blaz 回信說 她已經要進入混吃等死狀態 本人回應 不能做到最後一天嗎 6/17 就進入看守不要學XXXXGAY可以嗎 blaz 回信說 已經27了 17號我是比別人慢十天嗎 本人回應 是說6/17以後效率低落 5.但XXXXGAY 始終沒有回應 ,blaz 後來有處理檢舉版 6.觀看XXXXGAY 之板主效率低落 許多星期是水桶0人 退文0名 所以認為XXXXGAY 怠職 要求懲處XXXXGAY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不受理看板違規檢舉。檢舉需檢附以下文件,檢   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檢舉。 一、[附01]證明文章。   二、[附02]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附件. 1.檢舉文 2.通告溝通信 3.blaz回信 4.本人回信 5.blaz回信 6.本人回信 -- 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36.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67341567.A.53B.html
ray90910: 女神你敢檢舉??! 07/01 11:13
hateOnas: 女神就不用做事喔 男女平等耶 07/01 11:17
X88888: 當初他選不就是表明當吉祥物 上一任 也是這樣處理方式 這 07/01 20:25
X88888: 次依舊選上 是使用者問題比較大吧 07/01 20:26
GeminiMan: 板主群可自行協調分擔板務。 09/16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