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zZWZcG 辦理。
二、援引 Wanted 板規 20140916 版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三、引述違規內容:
作者: hsinlu (欣) 看板: Wanted
標題: RE: [問安] 統一發票兌獎
時間: Thu Oct 6 19:11:11 2016
大叔
其實有更方便的方法
大叔您有聽說過手機條碼嗎?
您可以去申請手機條碼以後開手機app
就可以把所有名下的發票對完呢?
方便吧....XD
而且還多了2000次的2000元中獎機會喔
更可以直接匯入您的戶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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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44.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475752274.A.4C6.html
推 rosa1980: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10/06 19:12
→ dannyxm3: 什麼,你可以回文,是說你沒問安 10/06 19:13
推 goss3367: 為什麼可以回文 10/06 19:13
推 hsuyungte: 回文是哪招… 10/06 19:14
推 memoryit: ...0.0...為什麼你可以回文??? 10/06 19:14
推 hans7192: 非常感謝 我想她只是複製標題吧 10/06 19:15
推 kenneth74715: 有bug? 10/06 19:15
不小心要把大叔的信回到版上了 好害羞>///<
※ 編輯: hsinlu (118.166.175.160), 10/06/2016 19:16:49
四、檢視使用者 hsinlu 的文章,該文為回覆原文章 #1NzYnPPA (Wanted) ,原文
章作者於內文提及「大叔剛剛悠遊卡統一發票兌獎」,然使用者 hsinlu 回覆
文章中的一開始亦以「大叔」回應前述之原作者,且文中亦提問「大叔您有聽
說過手機條碼嗎?」,後於同日19:16:49於回覆文章下修文表示「不小心要把
大叔的信回到版上了 好害羞>///<」。由前述的說明可以很明顯的推論出使用
者 hsinlu 所對話的對象為原作者,所發表的回覆文章內容具有向原文作者做
留言之情事。
故此案仍維持板主 missdeer 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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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20.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75766276.A.AAB.html
【裁判字號】 D0944
【裁判日期】 民105.10.06
【裁判案由】 hsinlu 申訴 Wanted 板主 missdeer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 hsinlu 不服板主 missdeer 水桶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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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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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