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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D0984 【裁判日期】 民106.01.08 【裁判案由】 kkabcd 申訴 Gossiping / staff23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kkabcd 不服板主 staff23 判定違規板規三「新聞超貼」,要求取消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OSF39Pc 辦理。   二、使用者 kkabcd 主張八卦板很多板友會拿超過三日新聞當之證據打臉,並解釋     依板規三發表超過三日之新聞加二十個字之評論應視為心得文,故不服判決。     經與板主站內信溝通無效後,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三、援引八卦板板規(2016.08.16) 第一條:〔總則〕  ̄ ̄ ̄ ̄ ̄ ̄ ̄ ̄ ‧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其中: 1.問卦不得超過二篇 2.新聞不得超過一篇 3.FB不得超過一篇 4.轉錄不得超過一篇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 每超貼一篇水桶一個月,兩篇給予水桶兩個月,依此類推。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 ̄ ̄ ̄ ̄ ̄ ̄ ̄ ̄ ̄ ̄ ̄ ‧ 本條所指為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分類,他板轉錄之新聞亦適用本條規定。 本類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以一篇為限(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分身張貼,回文張貼三日內新聞、換新聞等,亦算新聞篇數配額),超貼部分水桶 處分。 ‧ 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標題、連結) 必須加上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析違者之文章刪除或新聞超貼水桶。   四、引述違規文章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有卦嗎? 時間: Wed Jan 4 11:50:23 2017 ※ 引述《gnai (5237)》之銘言: : http://gotv.ctitv.com.tw/2017/01/327456.htm?from=fb_kangxi 「心臟病發還照上」女星遭鄉土劇一哥迷姦 淚崩控訴:想逃被拖回床… 2017-01-04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演藝圈再爆黑暗醜聞? (新聞內文省略) 所以記者根本就已經知道該名鄉土一哥是誰了啊 XDDD 可是不敢寫 父親是諧星 現在是鄉土劇一哥 生命會被威脅喔 快十五年了 過追溯期? 我要發不自殺聲明 可是我是檢舉王 應該沒人相信我的不自殺聲明 ◢▆▄▃崩╰(〒皿〒)╯潰▃▄▇◣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交通罰單逾1萬!車主控遭檢舉達人跟蹤 時間: Wed Jan 4 14:11:57 2017 跟蹤拍違停 檢舉達人恐觸法「侵犯隱私」 (新聞內文省略) http://news.tvbs.com.tw/local/697132 幾天前的新聞 原來跟蹤有可能觸犯隱私喔 這我今天才第一次知道 那明星就直接告狗仔就好了 幹嘛每次都要打記者...   五、檢視使用者 kkabcd 的文章,為同日發表兩篇屬於回覆文章,然文章的內容均     包含新聞內容、標題、連結與評論心得等資訊。     使用者於本案證據文章 [證06] 主張說明板規三「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     期三日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標題、連結),必須加上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     析,違者之文章刪除或新聞超貼水桶。」,係為規範張貼新聞加上二十字以上     之評論,即視為心得文,不應計入當日張貼新聞之額度。     板主於本案證據文章 [證08] 主張前項板規三並沒有規定過期新聞(超過三日     之新聞)不算在新聞配額裡,而是給予板主裁量空間,故違規文章可以刪除或     以新聞超貼論處。     組務認為板規三並無明文規定回文張貼超過三日之新聞加上二十字以上之評論     ,則視為心得文,不予計入當日張貼新聞之額度。然板主判定使用者同日張貼     超過三日之新聞,雖有超過二十字以上之評論,仍予以認定張貼新聞一篇,並     計入當日新聞配額。組務認為板規無明文規定,則屬板規給予板主裁量權的空     間,故本案仍維持板主的裁定。     另針對使用者於本案證據文章 [證11] 說明前任資深板主對於板規三之認定標     準。經組務實際調查,八卦板規修改之時任板主群在討論修改板規三時,亦有     時(新)任板主推文表示「看不懂」,組務仍未見前任資深板主向時(新)任     板主具體說明「回文張貼超過三日之新聞加上二十字之評論,則視為心得文,     不予計入新聞額度」。前資深板主僅簡略說明「若超過三日之新聞需加二十字     以上之評論」。     針對使用者與板主對於板規三之認知差異,組務認為板規是為一般大眾使用者     所撰寫,並期待使用者在發文前都能夠詳細閱讀板規與遵守板規。然當特定少     數較為關心板務之板友與特定少數前任板主對於板規的認定標準與一般大眾之     使用者的認知出現了落差,則屬於板規制定上的模糊空間。然板主有制定板規     的權力,若現任板主群仍多數認為超過三日之新聞加上二十字以上之評論,則     視為心得文,不列入當日新聞配額,應儘速修訂板規與明文規定,以避免未來     再次發生類似爭議性之案件。     -- 本文轉知現任八卦板主群(RS5566/lovesooman/kasion/staff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4.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83871108.A.C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