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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nightduck 於推文中自承未於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 除不予受理申訴外,處禁言7日。 設定禁言記錄 05/05/2017 23:07:28 steve1121 暫停 nightduck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違反組規第 5 條,禁言 7 天。 ※ 引述《nightduck (小鴨鴨)》之銘言: :  申訴人:nightduck : 案件類別:一般 : 看板板名:Gossiping : 被申訴人:staff23 : 申訴訴求: : 申訴內容:汙衊我造謠統我900天->嗆我去申訴->我勝訴後在統我6000天??? : : : 版主staff23之前在我建議,在南韓有親友者較他們準備好護照的文中 : : 他本人完全沒附上任何證據,只憑他一張嘴就指控我造謠並桶我900天 : (照他的意思是現在全世界媒體都在造謠就對了 = A =?) : : 溝通無效後還staff23嗆我快去申訴阿~~ : 申訴成功,申訴宣判也勝訴後,再將我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 桶個6000天還幾千天的,剛看到忘記了 0.0"" : : 所以PTT現在的管理邏輯是?? : : 1.版主說你造謠就是造謠? 說你有罪就有罪? 說你殺人就有殺人? : 他說有罪就有罪,一率統下去,溝通時還嗆你:快去申訴阿 : 然後你跑去申訴了,版主還會要你"自己證明"沒有做那些"他指控"的犯罪 : 而不是由他舉證,證明你有犯罪??? 這連法律上最基本的舉證責任邏輯都違背了 : 這是在學國民黨,說你是共匪就是共匪,一率槍斃嗎 030 : : 2.版主還會嗆:不爽你就去申訴阿 : 感覺就跟網路遊戲,詐騙少許點數的小屁孩一樣,最愛嗆:去告阿,去告阿 : 看準了實際上會去申訴/提告的人佔少數,所以亂搞沒在怕的 : 看看申訴版那滿滿的八卦版申訴文,就知道亂搞到多厲害了 : : 3.然後你去申訴贏了,版主被打臉了,還會繼續找理由桶你個幾千天? : 就像是小屁孩被告,告輸了拿西瓜刀在法院外砍被害人一樣? = =? : 如果這樣OK,那以後就不要申訴拉,全面進入版皇時代就好,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 : 4.版主還會嗆你要報警處理? 還會嗆他認識啥南韓前總統還是啥重要人物的? : 還很認真的看完我的文後跑去問他們,然後被他們嗆:是白癡嗎? : 說真的.....有人會相信他嗎? 從頭到尾只有一張嘴在說耶 = = : : 5.這種人已經很明顯的不適任版主了吧? 至少我想不出有啥理由非他不可? : 這案件應該可以請申訴版的版主大大,轉給更高層看吧 : 這已經扯到比扯鈴還扯了 0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6.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3996881.A.1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