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WomenTalk板DenTisGirl處分
時間Wed Oct 11 20:42:33 2017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組規》與《組務板規》? (是/否)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申訴案不予受理。
※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 以 上 刪 除 不 受 理 ]--------------------------#
申訴人 :lturtsamuel
看板板名:WomenTalk
被申訴人:DenTisGirl
申訴訴求:取消水桶並記予該板主警告
申訴內容:
女板板主DenTisGirl於9/25稱本人文章
#1PndCt4G (WomenTalk)為幻想文,水桶一個月
然縱觀本次水桶,關於本人的判決,前前後後修改了三次
第一次以去年文章為佐證,判我的文章是幻想文
但一年前並無幻想文條款,因此板主隨即無斷轉載本人於
八卦板之文章,作為幻想文之證據
如此荒謬的跨板水桶自然引起公憤,板主再次修改判決
最後連違規文章都從本來的
#1PndCt4G改為
#1Pn-sKH-
9/25本人進桶,10/1終於給出違規文章,視程序正義如無物
顯有先射箭再畫靶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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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考慮上述程序問題,單看最後10/1之公告,亦無法令人信服
判決中引用板規16,以我在文章中自稱「宅男」為由,判決水桶一個月
16. 禁止發表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討噓文章。
→ 妹妹文、姐姐文、老婆文等幻想文視為與女板無關文章,其他以板主認定為主
。
→ 初犯水桶一個月併刪文,累犯三個月併退文。
禁止發表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討噓文章。
這句話顯然是主要標準,而所謂幻想文則是具體的事例之一
既然如此,我十分好奇,何以一篇討論大家是否認識文青的文章
會被認定為與本板無關,甚至是討噓文章?
我的文章中存在哪一點幻想成份?難道我描述的是幻想朋友不成?
這篇文章的本義,便是要討論這些文青的特徵
我本人、或是我的性別、我的自稱
在這篇文章中跟本無足輕重。
我把自稱換成小妹小弟小妹弟小妹哥,都不影響這篇文章想表達的內容。
板主可以說那是我自封的暱稱、我的設定、我的個人風格
板主也大可以討厭這樣的風格
但平心而論,我的風格導致會這篇文章成其為一篇「幻想文」?
這篇文章和所謂妹妹文、老婆文有兩個根本性的不同
其一,「宅男」這個稱呼只限於我本人,並不指涉任何虛構非虛構人物、並對其產生幻想
其二,「姐妹文」的文章主旨就是一個幻想故事,旨在說服人相信這些幻想
而我只是發了一篇100%現實的文章,然後在回應推文時用了不同的自稱罷了
純就客觀上來討論,我這篇文章討到了23個推1個噓
這種討噓文恐怕不多見吧?
在
#1PoH8pXR (WomenTalk)這篇桶了我的公告中
已有多人多次提出上述這些觀點,即「自稱」不該納入幻想的範疇
更別提曾是板主、也正在參選板主的偽娘hiimlive,他本次參選的自稱就是「娘娘」
但他本人的姓別,我想應該無需多言了吧?
還是只有名人可以反串
無名小卒就必須自曝個資、以證清白?
※ 引述《DenTisGirl (殫題思//打雜殫)》之銘言:
: 使用者舉證(證件等)說明自身性別為女性,則將撤銷該處分。
如果真的有女性被男板主用這種方法釣出個資、進而騷擾,請問該向誰求訴?
別忘了女板板主性騷擾事件還殷鑑不遠。
向三位板主申訴無效,請小組長定奪。
附件有點亂,我在這裡整理一下
證01 水桶公告
證02&03 溝通信
證04 9/26日之水桶公告(內含跨板水板之情事)
證05 溝通信
證06 違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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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urtsamuel: 10/1最終判決出來的時候根本沒發公告 只是去改那個已 10/11 21:15
→ lturtsamuel: 經被洗到幾十頁前的舊公告 我還是為了申訴才發現公告 10/11 21:16
※ 編輯: lturtsamuel (1.169.198.62), 10/11/2017 21:18:21
→ lturtsamuel: 改了 根本是大街打人小巷道歉 希望小組長也能約束這 10/11 21:18
→ lturtsamuel: 類行為 10/11 21:19
→ lturtsamuel: 更別說這個"修改"幅度之大 連違規文章都變了 根本不 10/11 21:21
→ lturtsamuel: 能算是同一篇公告吧? 10/11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