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cklyl: 我覺得不屬於文章也不屬於推文 所以未達 02/28 17:02
推 ocean5566: 同意小J 未達02/28 21:42
2.本人不服 提出之前 判例 第二次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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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bkretC (GossipPicket) [ptt.cc] [推文] 747384 IbakaBloc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519840616.A.DCC.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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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900 m 6 3/01 hateOnas □ [推文] 747384 IbakaBlock 投票推文違規 第二次
說明 之前小組長判決 應該警告 依照 2013 當時板規警告是水桶兩天
要求 依判例判決 警告 依照現時版規 警告水桶七天
3.新版主 RandyMarsh 判決
當初2013.09.01 板規是警告 水桶兩天
現在2017.12.01 板規是警告 水桶七天
※ 編輯: hateOnas (118.166.232.129), 03/02/2018 23:46:24
推 RandyMarsh: 小組長主文既寫明兩日,則不應超越兩日,不改判03/03 00:26
推 RandyMarsh: 如果小組長當初寫依據八卦板板規第18條處斷03/03 00:27
推 RandyMarsh: 才考慮適用現行板規,其他等其餘板主意見03/03 00:27
該判例就把十四 十六 十八 板規都貼了 你要這樣 我也沒辦法
只是浪費小組長時間
4.超過三日沒有處理完畢 所以 3/4 寄信詢問版主群進度
超過三日沒有回信也沒有後續 所以申訴
附件
1.馬路探子文章
2.匿名檢舉文
3.實名檢舉文
4.溝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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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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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59.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20526755.A.9EE.html
※ 編輯: hateOnas (42.77.59.161), 03/09/2018 01: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