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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述板主於本案的說明 #1RY1YV_n (L_TalkandCha) ─────────────────────────────────────── (三)又基於罪疑惟輕,建議應請行為人出來說明其對於推文內容的真意是甚麼 是不是想要藉此攻擊申訴人 否則於事實不明的情況下,應該有利歸行為人 ─────────────────────────────────────── 被檢舉人為當事人,有權對本案提出說明。 若被檢舉人 crossmyheart 欲對本案做出說明,可至組務板直接回文或推文提出。 2) 引述申訴人 hateOnas 於本案的說明 #1RY7cWDf (L_TalkandCha) ─────────────────────────────────────── 3.還有其他三位板主, 依據 > 12 m4912/08 Kay731 □ [公告] 板規七宣導 ┌─────────────────────────────────────┐ │ 文章代碼(AID): #1QAWI5kL (Gossiping) [ptt.cc] [公告] 板規七宣導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703109.A.B9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7 Ptt幣 │ └─────────────────────────────────────┘ 針對板規七的檢舉案件,需要經由"過半數"板主的同意就可以處分了!! 目前沒有其他板主的說法 希望組務能要求其他板主提出說明 ─────────────────────────────────────── 對於本案板規七的檢舉案或其他爭議性案件,需經由板主群共同判決, 板主在看板違規行為的認定,自應付起做出判決的責任。 然八卦板已有二位板主正在跑罷免程序的流程中, 未來板主群名單不無可能會有所異動, 為避免未來發生不必要的爭議, 組務認為應待罷免程序進行到一定的階段, 所有不明確的因素都較明朗化後(可能需要2週左右的時間), 組務會再請板主群立即對本案展開處理, 並會給予一定的處理期限。 組務會持續追縱本案及相關案件(註1),亦請申訴人惠予體諒。 註1:本案及相關案件列表 9782 3 8/24 uka123ily □ [申訴] gossiping板主群未判決 intrepidsage 9855 8/29 hateOnas □ [申訴] gossiping板主群未判決(crossmyheart) 9873 8/31 hateOnas □ [申訴] gossiping板主群未判決(teras) -- 本文同時轉知 1) 被檢舉人 (crossmyheart)、 2) 申訴人 (hateOnas/uka123ily)、 3) 八卦板主群 (RandyMarsh/IbakaBlock/PPTplayer/girl5566556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5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35709068.A.27A.html
hateOnas: 了解 08/31 17:58
9859 8/29 hateOnas □ [申訴] gossiping板主群未判決(keyin) #1RY0vn1C (Gossiping) 板主已處理。 ※ 編輯: steve1121 (36.238.150.9), 09/01/2018 11: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