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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D1131 【裁判日期】 民107.10.06 【裁判案由】 hateOnas 申訴 Gossiping 板主群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hateOnas) 不服板主板主群對使用者(crossmyheart) 的違反板規七的判定。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一、使用者 crossmyheart 推文違反板規第七條,應水桶 30 天的處分。   二、請任一板主於三日內發布使用者 crossmyheart 水桶處分公告。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Rgu3Ycu 辦理。   二、申訴人主張自身申請板主罷免的判決文被轉錄至八卦板後,使用者 (即     被檢舉人)推文「檢舉狗又敗了」,不服板主未判定違反板規七的規範     。經與板主群溝通未果,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三、援引 Gossiping 板規 (2017.11.11)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第十四條:〔惡意噓文、推文〕  ̄ ̄ ̄ ̄ ̄ ̄ ̄ ̄ ̄ ̄ ̄ ̄ ̄ ̄ 三、於推/噓文中,明顯違反第一章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任一規定者給予 水桶一個月處分。   四、引述違規推文的內容 作者: kuro (詐騙D能黨 凸 ̄▽ ̄凸)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w: [申請] 罷免 gossiping/IbakaBlock 時間: Sun Aug 19 20:10:04 2018
crossmyheart: 檢舉狗又敗了123.194.153.47 08/19 20:16
   (僅引述部份內容,全文如本案附02)   五、檢視使用者的推文(如本文說明四),其內容「檢舉狗又敗了」是否具     針對特定之對象,及是否屬人身攻擊之用語等,為本案之爭議。     經查本案申訴人(即當事人),在八卦板多數使用者均以「檢舉王」、     「檢舉姬(檢舉雞)」作為該帳號之暱稱。然使用者(即被檢舉人)的     推文,確實具針對特定使用者之對象(即申訴人),並在公開看板的文     章中以「檢舉狗」稱之,顯足使申訴人在精神上及心理上感覺難堪,且     足以貶抑申訴人之人格尊嚴及其評價,具違反八卦板規第七條的規範,     依板規第十四條,推文違規者應水桶一個月的處分。     綜上說明,請任一板主於三日內發布使用者水桶處分公告。 -- 本文同時轉知八卦板主群 (RandyMarsh/IbakaBlock/girl55665566/jackly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8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38818775.A.C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