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問題] 板主已遭解職,溝通時效?
時間Mon Oct 22 03:14:17 2018
你好:
依照組規
第 5 條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駁回。板主超
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板主未回應未達72小時即申訴,視為「
未與板主溝通」,申訴案駁回。
請問
1.板主已遭解職,溝通是否仍應等待72小時?或可逕行申訴組務?
2.如前板主回覆,是否具備溝通之權力?
3.如前板主回覆,溝通是否具備改判的效力?
煩請小組長能釋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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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RloIvkN (Gossiping) [ptt.cc] [參選] staff23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9253433.A.B97.html │
│
八卦在走,參選要有,經得起時間考驗,笑看八卦風雲錄。 │
└─────────────────────────────────────┘
> 219 m 210/11 staff23 □ [參選] staff23 八卦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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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40149262.A.12A.html
推 hateOnas: 1 等 或寄信給留任 10/22 12:49
→ hateOnas: 4 這無疑義吧 這裡是八 10/22 12:52
推 jacklyl: 七 10/22 13:24
→ evilcherry: 應該先找出有甚麼具體未解決的訴求 10/22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