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nana (京極真)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不服 gossiping 板主 arsonlolita 判決
時間Sun Jul 14 14:38:16 2019
除了新聞來源要有記者署名,
未依格式張貼記者署名之新聞亦得刪除。
當時有使用者詢問,我是回應消息來源有記者署名即可。
但當時更改板規時在設定格式的時候,有新增一條未依格式中張貼記者署名得刪除。
※ 引述《quiz (~隨堂測驗~)》之銘言:
: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
: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 申訴人 :quiz
: 看板板名:Gossiping
: 被申訴人:arsonlolita
: 申訴訴求:更正檢舉文之判決推文,並將被刪除之文章重新張貼於看板
: 申訴內容:
: 本人所張貼的文章遭 arsonlolita 以無記者理由刪除
: 但 Bignana 板主曾在 #1SRkTHXl (GossipPicket) 有過判例
: 也在 #1T9CMdV3 (GossipPicket) 說明新聞來源有記者署名即可
: 這條規定的意思是不准貼沒記者署名撰稿的新聞
: 而不是說貼新聞時必須寫上記者名
: 建議請當時修改板規的三位板主 seabox Bignana XXXXGAY 來表示意見
: 以確定誰對誰錯
: arsonlolita 已同意直接來組務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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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定紛紛甲子年,千魔蕩蕩白陽天;
蒼天旨意著書命,諸子虔誠扶道顛。
佛燈點亮華光現,一線生機救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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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43.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63086299.A.633.html
※ 編輯: Bignana (36.239.243.147 臺灣), 07/14/2019 14:43:54
推 quiz: 謝謝說明 但板規似乎並沒寫必須張貼記者署 42.73.124.200 07/14 15:09
→ quiz: 名 42.73.124.200 07/14 15:09
→ Bignana: 有寫在格式中 下次會寫入板規 36.239.243.147 07/14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