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20110105 (ozzy)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時間Sun Jul 21 23:35:51 2019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否):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a20110105
看板板名:Wanted
被申訴人:gogin
申訴訴求:不當退文及水桶
申訴內容:
7/21 在 Wanted 發表一篇徵求
女性加line閒聊文章
標題與內容如下:
https://imgur.com/WU0avwl
https://imgur.com/MP385UO
被該版版主以版規3-1
退文+水桶7天懲處
該版版規3-1如下:
https://imgur.com/WX9oo5u
已站內信與該版版主溝通
但版主不接受
文章標題
“爹地,兄弟,情人,小男孩”
是採用世界知名搖滾樂團MR.Big(大人物合唱團)
的一首經典搖滾名曲
Daddy,Brother,Lover,Little boy
附上魔鏡歌曲連結(證明真有此歌):
https://imgur.com/xYymjZH
與版主站內信溝通內容如下:
https://imgur.com/32Q1fQS
https://imgur.com/IgZXCBF
首先我想訴求的是
版規3-1明確記載
禁止尋找真、假情侶,真、假結婚(同性、異性戀情皆不可)
但是我要再三強調
這是一首歌名!
並非我要徵求情侶或結婚
假設今天用的標題是一本書名或歌曲名
或是電影戲劇名稱
那麼並不適用該版版規3-1
而且我內文有明確說明
徵求一女性加line閒聊
聊到任何一方想句點即算結束
並非版主斷章取義先入為主
所認定的徵求情人情侶之類的
如果真的徵求戀人或情人
標題不會用這種怪標題
相信大家都看得懂
而且內文已經有明確說明解釋了
如果在該版徵求的標題打“自殺突擊隊”
(是一部知名電影的名稱)
按照該版版主的標準
是否也要以該版的版規6-3論處呢?
禁止負面事物、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等事物之文章。
因為有徵求集體自殺的嫌疑
所以違反版規6-3
應該不是這樣的吧???
也許該發文者目的只是徵求
該部電影的愛好或同好
或是有看過該電影的人
一起聊天而已..
就算在法律上也不是只依據“法”
單一去判定
還要考量“情”與“理”
這樣的判決才算公正無爭議吧?
所以本人主張此案件不適用版規3-1
如果未來要納入版規
版規必須要做修正
應該明確訂立清楚
例如:不准用歌曲電影名稱還是書名之類的來影射,或是標題不能含有或牽涉到情人戀人
情侶之類的,即使是書名歌曲名也不行,否則即算違規。
這樣訂立才算完善且清楚
否則只會有更多類似爭議而已
而且本人自從申請ptt帳號以來
一直都很愛惜自身帳號
也都小心翼翼誠惶誠恐的
深怕違反版規
也請各位版主去調閱我的帳號
之前並無違規或有任何不法的行為
請各位版主明察秋毫
還小弟我一個公道
取消退文與水桶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120.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63723353.A.543.html
※ 編輯: a20110105 (112.105.120.221 臺灣), 07/21/2019 23:37:06
※ 編輯: a20110105 (112.105.120.221 臺灣), 07/21/2019 23:38:04
※ 編輯: a20110105 (112.105.120.221 臺灣), 07/21/2019 23:45:00
※ 編輯: a20110105 (112.105.120.221 臺灣), 07/21/2019 23:48:01
推 JustSad: 還沒頭七不能擊鼓聲怨啦,小朋友。175.183.94.38 07/21 23:49
→ a20110105: 那怎麼辦>”<112.105.120.221 07/21 23:55
→ a20110105: 就..太氣了,被情緒帶著走了XD112.105.120.221 07/21 23:56
→ a20110105: 冤枉啊啊啊啊啊!大人~112.105.120.221 07/21 23:57
※ 編輯: a20110105 (112.105.120.221 臺灣), 07/22/2019 01:24:47
※ 編輯: a20110105 (112.105.120.221 臺灣), 07/22/2019 01:27:05
→ gogin: 等符合程序再行答辯 39.9.169.168 07/22 05:41
→ a20110105: 已符合程序112.105.120.221 07/22 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