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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D1230 【裁判日期】 民108.12.04 【裁判案由】 gary8810916 申訴 Wanted 板主 somisslove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gary8810916) 不服板主(somisslove) 判定違反板規9-1「以相當不恰當的 言詞針對本板或是版友」之規範。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TuuAAWu 辦理。   二、援引 Wanted 板規 (2019.03.17) 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退文,並禁言~永久停權處份》 1.舉凡洗板、以相當不恰當的言詞針對本板或是版友,皆全面禁止。   三、引述違規推文 作者: hydelarclove (性血搖滾) 看板: Wanted 標題: [問安] 夜唱 時間: Sat Nov 30 21:58:34 2019
gary8810916: 我建議腿再更開一點11/30 22:00
(僅列標題及違規推文,全文如本案證02)   四、申訴人主張,自身在文章內的推文,建議腿再更開一點,並無主觀意識     要騷擾發文者,發文者不接受建議也並無再繼續留言,也沒有涉及性騷     擾的器官與文字,單純是推文的建議,故不服板主判決。   五、板主主張,原內文中,並未提到腿之相關文字圖片與腿開不開,並無相     關聯繫,根據版規9-1 ,以相當不恰當的言詞針對本板或是版友,皆全     面禁止,故判定禁言七天 以懲為戒。   六、組務認為,申訴人於他人(女性)文章中推文「我建議腿再更開一點」,     確實已屬對女性不尊重之用詞,板主據此判定違反板規9-1 「以相當不     恰當的言詞針對本板或是版友」,合於規範,本案維持板主的判定。   七、另針對申訴人詢問板規9-1 的條款是否適用於單條推文。組務認為,針     本案判定是否有違「以相當不恰當的言詞針對本板或是版友」,單條推     文應受其規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02.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75453123.A.087.html 修正申訴人ID。 ※ 編輯: steve1121 (223.141.104.159 臺灣), 01/05/2020 21: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