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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tn00270144 看板板名:WomenTalk 被申訴人:zMidTwo5566 申訴訴求: 1.解除鬧板判定 2.還我參選人身分 3.zMidTwo5566板主違反站長裁定 「否決參選權利應於向小組長呈報後這規定」 警告一次 4.zMidTwo5566板主違反群組長小組長裁定 「違反站規」屬站務層級的處分,仍需由站方判定有違反相關站規的事實,方可成立。 警告兩次 5.zMidTwo5566板主濫權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m*[1;34m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m 請zMidTwo5566公告道歉 並保證以後不會再做出違反版主權限之行為 申訴內容: 女版版主zMidTwo5566以站方規定 ┌─────────────────────────────────────┐ │ 文章代碼(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125157145.A.57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 Ptt幣 │ └─────────────────────────────────────┘ 來判定我期望的管理方針 「無為而治」是違反站規 然後用女版版規 22.違反板規行為除上述罰則,若有惡意干擾看板秩序視為鬧板,可追加六個月 水桶,所發文章可併退文,再犯永久水桶。 認定我惡意干擾看板秩序 然後使用看板文章管理權 把我的文章刪除 判我鬧版,給於我水桶劣退之處分 1.無為而治的管理方針是違反站方規定? 無為而治起源於老子 對於這種解釋有很多 古今中外各種解釋 各個朝代很多歷史大儒也有各種評論 https://kknews.cc/zh-tw/history/5ee69rl.html 為了版面乾淨,我就不全部貼上來了 小組長有需要我可以提供 無論何種解釋 都不是什麼不作為不行動消極的管理方針 這種解釋完全是見字取義 我完全不懂,無為而治 為什麼跟站規的任何權利義務有相牴觸的地方 小組長你認為呢? 2.退一步說 參選政見違反站規就是鬧板? 依#1Nj1ofED (BoardCourt)站長解釋 3. 如何處理違反「板主申請權」基本精神之參選者 宣稱當選後會對其他板主進行鬥爭的候選人,已經違反了板主的「板主申請權」 的基本精神。但板主若片面認定、並直接行使「板主申請權」否決其參選權利, 恐產生影響選舉公正性的批評。 此類情況下,板主應於向小組長呈報、並由小組長推文表達知悉「後」,行使「 板主申請權」宣告其「參選文」無效,並由板主裁定是否給予至多一次的修正機 會。 當年那個案例 參選政見公開嗆聲要鬥倒其他版主 站長也只是判定否決其參選權力 也不能由板主片面認定 版主「應」於向小組長呈報才能 女版版主zMidTwo5566 因為我一個政見判定我鬧板間接否決我參選權力 小組長你覺得合理嗎? 3.相同事實相同版規不同判決 2019年1月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48254917.A.B2C.html 2019年9月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69426908.A.2FF.html 我都在同樣看板 同樣徵選參選文 同樣提出相同理念 在沒有更明確的鬧版證據下 為什麼不同判決 還是最嚴重的懲處 4.違反站長裁定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8992687.A.2D1.html 2016年 C_Chat 版主徵選 時任板主 依照徵選公告 1-4 板主群有權否決政見,所以請參選者務必認真提出政見 然後依照站規 版主權利義務 主觀判定他是來亂的 否決參選人的參選權力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471421609.A.38D.html 然後站長做出解釋 其中說到 但板主若片面認定、並直接行使「板主申請權」否決其參選權利, 恐產生影響選舉公正性的批評。 此類情況下,板主應於向小組長呈報、並由小組長推文表達知悉「後」,行使「 板主申請權」宣告其「參選」無效 2020年 WomenTalk板 zMidTwo5566版主 同樣覺得參選人的政見是來亂的 否決參選人政見 不過他不是直接禁止我參選 他是直接判我鬧板 間接造成否決參選的事實 請問小組長該板主這種行為是否 對於站長裁定有相牴觸地方 是否合理? 假如沒相牴觸地方,這行為也合理 那以後版主想要否定參選人參選權利 是否直接判鬧板就好 根本不需要理會站長裁定 6. #1Owsd1Tz (L_TalkandCha) 「違反站規」屬站務層級的處分,仍需由站方判定有違反相關站規的事實,方可成立。 #1SFJc024 (About_Life) 有關 SYSOP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板主不可煽動使用者集眾,造成看板混亂 之事,違者將取消板主資格並且半年內不得申請擔任任何看板板主。」 實際上,這是站規,是否構成違規事實,應由站方認定。群組及小組長則 依循組規,判定板主是否有違規,需警告或解職處分。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m*[1;34m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m 該板主並沒有資格認定其他看板使用者有無違反站規的事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48.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82555757.A.829.html
twin1949tw: 幫Q223.137.176.199 02/24 22:57
QQ ※ 編輯: tn00270144 (122.116.148.246 臺灣), 02/24/2020 23:13:46 ※ 編輯: tn00270144 (122.116.148.246 臺灣), 02/24/2020 23:35:55 ※ 編輯: tn00270144 (39.10.5.222 臺灣), 02/25/2020 01:32:52 ※ 編輯: tn00270144 (39.10.5.222 臺灣), 02/25/2020 13:36:00 ※ 編輯: tn00270144 (39.10.5.222 臺灣), 02/25/2020 14:28:11 ※ 編輯: tn00270144 (110.26.192.109 臺灣), 03/04/2020 15:20:31 ※ 編輯: tn00270144 (122.116.148.246 臺灣), 03/05/2020 13:47:55 ※ 編輯: tn00270144 (110.26.192.109 臺灣), 03/05/2020 14:22:33 ※ 編輯: tn00270144 (39.9.199.65 臺灣), 03/07/2020 20:33:10 ※ 編輯: tn00270144 (39.9.199.65 臺灣), 03/07/2020 20:36:01 ※ 編輯: tn00270144 (27.247.71.17 臺灣), 03/25/2020 20:09:11 ※ 編輯: tn00270144 (220.135.192.41 臺灣), 04/14/2020 23:02:03 tn00270144: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5/03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