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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否)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kuro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訴人:mother 申訴訴求:判 arhuro 違反板規第十四條引用第五條意欲求檔規定,水桶 30 日 申訴內容: 1. 本人 9/19 檢舉 arhuro 推文違反板規第十四條引用第五條意欲求檔規定 2. 9/20 mother 板主判決未達,同日,本人向板主提出異議,反映多數人已知「求上 車」是求檔或求連結的借用語,且板上已有眾多人推文使用,足證明為求檔或求連 結之意,請求說明未達理由。 3. 9/22 mother 板主回覆求上車不一定等於求檔,所以判定未達。 4. 本人認為若無特殊事件,求上車不一定等於求檔或許成立,但 9/18、9/19 因某公 眾人物的事件,八卦板上有眾多人推文「求上車」,此時判求上車不一定等於求檔 ,本人認為無異於睜眼說瞎話,完全與社會脫節,故向組務申訴,請求改判arhuro 違反板規第十四條引用第五條意欲求檔規定,水桶 30 日。 附件 1. 實名檢舉文、判決推文 2. 違規文章 3. 溝通信1 4. 溝通信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11.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01113499.A.2F9.html
arsonlolita: 很明顯的怕被罵不敢判 49.216.65.36 09/26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