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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eve1121 ()》之銘言: : 經查本案水桶處分, : 板主判決「無記者」水桶14天、「超貼連結」水桶7天,共計21天。 : 根據板規第三條第九項第二款 : 「使用者自行彙整之兩篇以上三日內新聞於同一篇時,視同新聞超貼」 : 若板主判定為「超貼」違規,應水桶30天。 : 請板主 hateOnas 至組務板說明判定水桶 7 天的理由,謝謝。 依據 板規第三條第十項第二款 2.發表為使用者自行彙整之兩篇以上三日內新聞於同一篇時,視同新聞超貼。 但該使用者僅貼ctwant新聞連結 並無張貼兩篇新聞全文 依據版主群之前討論的共識 給予"新聞超貼警告"水桶7天 hateonas -- 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62.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03001912.A.9D4.html
ubcs: 附議 49.216.31.55 10/19 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