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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wayne62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訴人:ubcs 和 有可能涉及此檢舉案的板主等(即有權限看資源回收筒的人)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7日處份,可能有涉及此檢舉案的(也許是板主)能自律 申訴內容: 1.本人在 Nov 18 23:59:00 2020 在檢舉板被匿名檢舉 新聞超貼 但所引用的新聞超貼證據是我在 11/18/2020 11:43:45 早就已經修掉的文字 早就已經修掉的文字能拿來當違反板規的証據嗎? 另外,誰能看到早就已經修掉的文字?誰有這個權限? (除了4位板主和小組長還有其他人有這個權限嗎?) 本人在檢舉信下的推文有跟ubcs板主反映這個狀況,但ubcs回 "ubcs: 抗議駁回 新聞類有寫任何原因自刪都計入額度內喔 " 2.板規三 "本類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以一篇為限(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應該是為了防止 使用者刪了當天之前po的新聞,變成又新取得1篇po新聞額度, 而不是為了像本案 讓有權限看資源回收筒的人 翻使用者編修文章紀錄來羅織罪名的吧 覺得這是板規三的一個漏洞,被有心人拿來利用。 3.本案的誤觸板規是幾乎沒有受害者的: 我誤po出當天新聞連結後,自己在十幾分鐘內就刪掉這部分文字, 要靠有權限的人特地去找 資源回收筒/編修文章的紀錄 才能看到這部分文字 4.根據毒果實理論 透過非法手段的取得的證據…在訴訟審理的過程中將不能被採納… 5.有個詞:皇后的貞操,引申為對司法的高道德標準 有權限看資源回收筒的人,應該也是在執行板規處罰的司法人員, 如果這樣的人,可以利用自己的特別權限 來取得攻擊敵對陣營的優勢, 會讓人質疑起 皇后的貞操 6.我跟其他板主和小組長都沒有什麼交集,只有跟其中一位板主有過筆戰… 匿名檢舉。有可能是有權限的人直接匿名檢舉、或 他把資料交給其他人去檢舉、或 其他(有權限的)人故意設局陷害,讓人誤以為是那位板主做的。 附件 1. 檢舉文、判決推文 2. 違規文章 3. 溝通信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77.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05761628.A.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