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否)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kuro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訴人:a741085
申訴訴求:依板規「濫用爆卦嚴重者水桶180天文章退回」判決
申訴內容:
1. 本人 12/13 檢舉 mike158 嚴重濫用爆卦。
12/19 因檢舉文未得處理,進行第二次檢舉。
12/20 以站內信向板主群反映檢舉文未處理。
2. 12/20 a741085 板主受理判決 mike1582 水桶 30 日,
本人對水桶 30 日判決有異議,向其質疑文章「只在說媒體主播準備吃漢堡」,
並詢問其判決依據,
得回覆是以「有電視或網路媒體報導者或公開網站之訊息、
某節目現在討論之某議題」判決,
本人再回信,表示雖然是媒體,但並非媒體正在討論某議題,
同樣也非特定議題之評論,
且爆卦板規的第一項已明確定義爆卦分類的使用範圍,
為「天災人禍重大意外/緋聞/醜聞/重大賽事/揭發社會或影響多數人之不公義情事」,
違規文章內文的性質明顯與爆卦所定義的範圍有巨大差異,
故本人認為已達嚴重濫用,
請板主再次斟酌判決是否合適,
若不予更改判決,請將兩篇違規文章備份寄至本人站內信
3. 因已收到 a741085 板主所寄文章備份,視為不予更改判決的回覆,
故向組務申訴。
附件
1. 實名檢舉文
2. 判決文
3. 違規文章
4. 溝通信1
5. 溝通信2
6. 溝通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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