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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eve1121 ()》之銘言: : 經檢視板主與申訴人兩造雙方溝通信(如證05), : 依被檢舉人說明僅複製申訴人部份推文,並進行回覆, : 或許部份推文,未能完全表達出申訴人推文的原意, : 故板主僅判定警告處份,若再犯會嚴格處分。 : 另根據申訴人說明 : → hahaha021225: 我就不懂哪裡輕微了,原意已受改變 49.216.229.120 12/30 11:54 : → hahaha021225: 我原本就有在該時點推那個文而回文 49.216.229.120 12/30 11:56 : → hahaha021225: 時動到格式就算了,是把我沒要說的 49.216.229.120 12/30 11:56 : → hahaha021225: 話直接套在我頭上並修改 49.216.229.120 12/30 11:56 : 請申訴人明確指出被檢舉人於原違規文章(如證01)中, : 有那些推文內容,有「把我沒要說的話直接套在我頭上並修改」的情形。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09160442.A.45C.html → hahaha021225: 按照你這邏輯,窮人無法負擔的公共交通工具都是排窮 12/07 18:38 → hahaha021225: ? 12/07 18:39 → hahaha021225: 你拿社會現實差距來類比政府公營政策? 12/07 18:39 → hahaha021225: 照你這邏輯社會住宅是民營建設公司蓋的? 12/07 18:39 以上為ha板友原始推文內容...請詳查,所有文字一字未改 經八卦版主確認也無修改 原始推文情事..請查造!! 所以hahaha021225版友所說的 「把我沒要說的話直接套在我頭上並修改」 並無此事實 另外四句推文並無連續用詞~~每推都是獨立句字跟語意,何來刻意刪除哪一句竄改事實? 所以hahaha021225版友所說的 「原意已受改變」 更是毫無依據.. 該推文每段文字皆有該段的獨立說明與用詞~~如何刻意刪頭去尾就能竄改原意?! 另參照原文內容修文回復回覆每段推文是我自己文章的修改權力...並未牴觸版規 或是本站板規有哪條規定原PO不能以修文章的方式回應推文的!? 該推文中引用hahaha021225版友回覆"一字未改"內容加入我自己見解而已.. → hahaha021225: 社宅租金有補貼...多出點社會,原民受暴者及子女災 12/07 18:49 → hahaha021225: 民遊民中低收育3子女身障者都有優先及租金補貼等相 12/07 18:49 → hahaha021225: 關社福補助 12/07 18:49 這些內容也是hahaha021225版友全文推文內容,本文一字未改一樣視同在文章中回覆 如果要指摘我就是冒名為何修文不改成黃色字體!? 隨便怎麼看都是拿上面的回覆來繼續 相同話題罷了... https://imgur.com/a/q64yt7c 請查造兩個不同字體顏色擷取,上篇文章ha版友使用的 手機板未能完整呈現內容.. 請完整參考上下兩文 皆是一字未改!! 請問這看起來像是 想要冒名推文嗎!? 要假冒沒有存在的文字或是冒用板友推文我應該改紅色箭頭跟黃色 字體吧,另外推文數也經過該版版主確認沒有刪除任何推文 (我認為hahaha021225版友刻意截圖手機板,造成版務判定困難,請詳看原文便知) 每一段文字全部都是一文未改...我只是把hahaha021225板友自己說過的話拿來重複討論 這裡也已經被當初八卦該版主警告過重複多次相同推文並列警告一次,並且刪除該文章了 hahaha021225版友所謂的沒有要說的話直接套在我頭上 <-- 完全屬於想跟人互嘴 卻被"反覆再推文中拿來打臉"而有不甘心情罷了 歡迎查照 相關原文...帥氣原PO註解如下 1.所有內容皆是hahaha021225原文原意,本人拿來重複回應而已,請問「原意改變」在哪? 哪段是「把我沒要說的話直接套在我頭上並修改」請檢舉者如實提出確切證據... 2.真有冒名的企圖~為何不把推文內顏色通通改成正常看起來的紅色箭頭+黃色字體來假裝? 全白字體怎麼看都是帥氣PO自行編輯內容罷了 (哪來冒名企圖與事實? 完全不合邏輯) 3.再說一次該文當初八卦版主已經詳細查驗沒有改過原始版友或是刪除任何一條推文情事 (該版主針對重複多次相同推文也已經判決警告&水桶) 4.事實就是~~該版友EQ太低,單純嘴砲輸不起就要大家在此浪費彼此時間 5.我心情滿好的,可以把一個人嘴成這樣..實在是使用PTT以來成就勳章GET!! 剩下的要怎麼判決~~請隨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49.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12437590.A.D54.html ※ 編輯: Mazda6680 (1.175.149.198 臺灣), 02/04/2021 19:52:04
hahaha021225: 以我名義加註推文要用白字,不就剛 49.216.188.45 02/04 19:54
hahaha021225: 好在動推文 49.216.188.45 02/04 19:54
hahaha021225: 我檢舉的re證01中的紅框處,可都不 49.216.188.45 02/04 19:55
hahaha021225: 是我要在該時留的推文 49.216.188.45 02/04 19:55
hahaha021225: 冒名竄改行為重複5,6次 49.216.188.45 02/04 19:56
hahaha021225: 其中202樓以及184樓上下文因為橫插 49.216.188.45 02/04 19:56
hahaha021225: 以我名義的冒名加註推文,文意混淆 49.216.188.45 02/04 19:56
hahaha021225: 你還要用違版規行為才能論述,呃, 49.216.188.45 02/04 19:58
hahaha021225: 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49.216.188.45 02/04 19:58
Mazda6680: 所有文字都是你自己的發文..重複推文 1.175.149.198 02/04 20:49
Mazda6680: 也是你自己的原始文字,那段不是你自己 1.175.149.198 02/04 20:50
Mazda6680: 哪段是我套在你頭上修改之的?XD 1.175.149.198 02/04 20:50
Mazda6680: 你第一篇人家就問你改在哪裡了..在哪? 1.175.149.198 02/04 20:51
Mazda6680: 重複5.6次該版主也已經警過處置過了 1.175.149.198 02/04 20:51
Mazda6680: 剩下的就是我講的你自己再不爽而已~~XD 1.175.149.198 02/04 20:51
※ 編輯: Mazda6680 (1.175.149.198 臺灣), 02/04/2021 21:15:29
JustSad: 在啦106.107.129.123 02/05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