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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否)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是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 Sougetu 看板板名: Gossiping 被申訴人: arsonlolita 申訴訴求: 水桶日數與板規訂定內容相差甚遠 申訴內容: 第十四條:〔惡意噓文、推文〕  ̄ ̄ ̄ ̄ ̄ ̄ ̄ ̄ ̄ ̄ ̄ ̄ ̄ ̄ 一、單篇多次或多篇與文章無關之推/噓文/、推圖或符號或過多簡體字、妨礙閱讀 之使用者(如:推/噓文出現大量的空格、=====、----、☆☆☆等符號組合。) 第一次給予警告水桶一週處分,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 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遭arsonlolita依此板規判斷推文違規並水桶三個月 但我先前並無與此板規相關之違規紀錄,故應判水桶一週 信件詢問後,arsonlolita表示其判決依據為前任板主某次水桶公告 然而該篇公告所針對之族群為「疑似為集團持有帳號」 arsonlolita認為我針對「特定政治色彩」,而比照該篇公告之處置方式 兩者性質截然不同卻比照加重辦理,應該修正判決內容 -- https://i.imgur.com/2XipfjD.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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