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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D1319 【裁判日期】 民110.04.30 【裁判案由】 linjinia 申訴 AllTogether 板主 NKB258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 (linjinia) 不服板主 (NKB258) 判定違反板規的判決。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WS_WQ6k 辦理。 二、援引 AllTogether 板規:  4、發文/回文種類: 4.2 [徵男/女] 定義為徵求伴侶,每個月上限2篇隔月重置,文內需列出     徵求對方條件、自我介紹,如有提出擇友條件發文也需提供,違者刪文禁言7天。 三、引述違規文章內容: ※ [本文轉錄自 linjinia 信箱] 作者: NKB285 (說書人) 標題: [徵女] 1986算大叔嗎? (fwd) 時間: Sat Apr 10 10:48:34 2021 (僅引述文章標題,全文如所附證01) 四、檢視相關事證,使用者 linjinia 為文章的標題,以板規定義為徵求伴侶, 文內需列出徵求對方條件、自我介紹。文章內有詳盡的自我介紹,發文者和 板主 NKB285 主要爭論點,在於「緣份」是否可視為「徵求對方條件」。 群組認為,「緣份」只能稱得上是兩人認識的契機,不算是徵求對方條件, 畢竟對方可能是被文采所吸引,進而接觸。既然是「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 能夠列明「有共同的興趣」「個性上互補」等具體條件,較符合板規所述之 「徵求對方條件」。 此案維持板主 NKB285 的判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4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19784064.A.AAD.html ※ 編輯: GeminiMan (125.231.41.50 臺灣), 04/30/2021 21:09:13 ※ 編輯: GeminiMan (125.231.41.50 臺灣), 04/30/2021 23: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