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否) 是
: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 是
: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是
: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 申訴人 :finhisky
: 看板板名:Gossiping 八卦板
: 被申訴人:ubcs
: 申訴訴求:撤銷ubcs對申訴人"政問 水桶3個月"之判決"
: 申訴內容:
: 申訴人5//29發文 [問卦] 有沒有不能貼范雲大臉照片的8掛? (證1)
: 遭ubcs判決"政問 水桶3個月"
: 備註:文章遭ubcs板主刪除,站內信與板主溝通(證4)並請板主提供原文章,板主超過
: 72小時未回應,因此僅能先提供板友回文所引述內容(證1)。另水桶公告(證2)中也有
: 引述本人文章。
: 申訴人認為該文章非政問,因此ubcs判決錯誤,應撤銷。
: 理由為申訴人上述文章之標題、內容,雖出現范雲、范婦,但不屬板規之"政問",
: 而係對ubcs打壓言論自由、有瑕疵之公告之質疑。茲說明如下。
: 一、八卦板規之政問,是否僅需標題(或內文)出現第四條之"人物"即為政問?
: 八卦板第四條係規定,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
: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參加黨內初選的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發言
: 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上述人員之伴侶。
: 依文義解釋,需有"討論",應非單純標題(或內文)出現"人物"即可片面認定為政問。
: 且以 范雲+問卦 搜尋,板上從5/12至6/2,有57篇
: https://imgur.com/XNXLprb
: 以 蔡英文+問卦 搜尋,板上從5/19至6/1,有200多篇
: https://imgur.com/FxfQEbz
: (因上述文章太多,一一轉錄作為證據,太占板面,因此僅先附上搜尋結果照片)
: 承上可知,如僅需標題或內文出現板規第四條之"人物"即為政問的話,板主可輕易
: 搜尋標題後,刪除所有標題出現"人物"之文章。
: 除非板主刻意自助餐或擔任政黨側翼,不然怎麼可能從5/12迄今,板上仍有數千篇
: (范雲+蔡英文+其他"人物")標題出現第四條之"人物"之問卦,反面推論可知標題(或內文)
: 出現第四條之"人物",並非即為政問。
: 再者,依第四條規定"發文(含回文)",可知政問有包含回文,但qa1122z 於5/29
: 15:23:48張貼,回復申訴人證1文章之回文(證5),標題有范雲,但迄今未遭板主刪除。
: 申訴人證1文章係於5/29 15:22:06 在GossipPicket板遭檢舉,ubcs於同日15:25:58
: 水桶申訴人(證6)。故ubcs水桶申訴人證1文章之時間,係在qa1122z 證5回文之後,因此
: ubcs板主基於板務職責及常情,應該有能力於水桶申訴人時,一併查詢是否有其他人回文
: ,及一併刪除回文、水桶。但ubcs卻未處理、水桶證5之回文,益徵ubcs 只是隨便找理由
: 水桶申訴人,而不在意申訴人之文章是否政問,否則為何未一併處理證5回文?
: 綜上所述,標題(或內文)出現板規第四條之"人物",並非即為政問,因此仍需實質審查
: 文章內容是否符合第四條之要件(如"討論"等等)。
: 二、申訴人文章(證1)是否屬於第四條之政問?
: 申訴人文章內容如下
: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問卦] 有沒有不能貼范雲大臉照片的8掛?
: 時間 Sat May 29 15:18:58 2021
: ───────────────────────────────────────
: ※ 引述《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之銘言:
: : 有鑒於推文洗圖狀況嚴重,一直有部份帳號每篇文貼范雲大臉照片
: : 恐引發大眾不適之情緒,且該圖無任何資訊可言,完全是無意義推圖
: : 從0529的1450後開始,推文貼圖無意義者者將最重以鬧板論處,輕微或許以警告處分
: (范雲大臉照片網址,恕刪)
: 不能推文貼圖
: (范雲大臉照片網址,恕刪)
: 那發文貼圖可以嗎?
: (范雲大臉照片網址,恕刪)
: 板主該不會又要"再"校正回歸了吧
: (范雲大臉照片網址,恕刪)
: 范婦到底有什麼魔力
: 能讓板主公告禁止貼照片
: 有沒有8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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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45.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22871621.A.C8A.html
此案板主 ubcs 並未轉寄回被處分文章,請協助轉寄或直接轉錄至組務板。板主
ubcs 亦未回信說明判決理由,請板主 ubcs 至組務板協助說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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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板主 ub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