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venant: 那些爆了突然開始喊共存,把放推當共存1.160.149.145 04/28 05:54
→ covenant: 來護航垃圾的腦粉還有臉繼續吠,有夠噁1.160.149.145 04/28 05:54
→ covenant: 心。我們準備充足的話還會發生這種事?1.160.149.145 04/28 05:54
我不認為我的推文內容有對"特定"的對象侮辱或謾罵。沒有對支持共存的
人罵,諷刺的是前後不一的態度而不是支持共存,也沒有具體指明說是誰
的粉絲,是因為態度才被我諷刺而不是因為是誰的粉絲才諷刺,而且所謂
的垃圾指的是粉絲所護航的人而不是粉絲,既然有粉絲那也算公眾人物,
我記得公眾人物不算在板規七的範圍內,更不用說我根本沒指名道姓說垃
圾是誰。從這篇新聞和我的推文的關係也無法說我有具體指名諷刺誰吧?
我想請教板主們對於板規七的標準到底在哪,只有描述行為態度而沒有指
明任何人也算違反板規七的"特定"族群?還是只要使用任何挑釁謾罵的文
字都算數?
我已經在GossipPicket板申訴過,但既然板規七一律列爭議案件,通過就
是最終判決不接受上訴,那我也私底下寄信給ubcs板主過了,太忙碌沒看
到信的話隔一段時間我還寄了第二次,結果也沒有收到任何回應。我用盡
辦法都沒有辦法得到板主回覆我到底是以什麼標準判決,那我只得繼續上
訴了,希望不管判決結果如何,最少八卦板主們可以回應我他們的標準到
底在哪,不然板規七如果是自由心證的話板友們要如何守規矩,反倒使板
友們可能畏縮而減少發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5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51831089.A.82F.html
→ finhisky: app 顯示標題比較短,乍看還以為有人開180.217.152.140 05/06 18:02
→ finhisky: 錯分身回我的申訴案 XD180.217.152.140 05/06 18:02
推 JustSad: 你們一樣短,我們一樣能辨識,不會笑你們 1.168.244.68 05/06 18:12
推 JinCheng5566: 可能板主認為自己就是那特定族群呀133.159.152.136 05/06 18:41
→ JinCheng5566: 幫QQ133.159.152.136 05/06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