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宣判] 17343 申訴不服Gossiping板主 mother判決(2)
時間Thu Aug 4 12:19:11 2022
申訴文:
一.判決主文
維持原判
二.申訴人主張
依照
●17343 s 2 7/14 WiserWilly □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 mother判決(2)
┌─────────────────────────────────────┐
│ 文章代碼(AID):
#1YpwrkL2 (L_TalkandCha) [ptt.cc]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57777518.A.54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1 Ptt幣 │
└─────────────────────────────────────┘
內文
發文抱怨法官,被mother判造謠
請問下,mother板主你是要幫全台灣法官背書?
你能舉證為真?
我發文內容講五年前十年前想到的事情你是知道?
我講話內容是跟我朋友聊天內容你知道?
你是我肚子蛔蟲?
我貼上新聞主張那是我當時看到新聞的想法
mother板主說 那不是我想的東西??
我文章講甚麼我說是甚麼,你還可以說,不,你不是在說那個?
這樣帶有極度主觀意識的非公正判決
實在是給八卦板的民主自由言論蒙上一層陰影
簡直就是文字獄
惡意判我造謠
我相信小組長會主持公正的判決
三.
申訴者違規內文:
根據
┌─────────────────────────────────────┐
│ 文章代碼(AID):
#1YpwvLVe (L_TalkandCha) [ptt.cc] [證03] 違規文章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57777749.A.7E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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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46 7/14 WiserWilly □ [證03] 違規文章
內文為
耖你媽的法官可以夾帶私人恩怨喔
乾0老木咧在那邊亂判沙小
他媽的一看就沒問題的東西你隨幾個檢舉白癡亂起舞給老子判有罪
幾個其他法官都說無罪釋放你他媽還在那邊裝死幾天不搞
還要別人丁你才要動作
你媽的是牛?鞭一下走一步
還有個白目,最愛亂檢舉的糞人頭號狗屌館黑寄信叫囂
是真的白痴法盲還是裝傻亂搞?
馬的資遣拉桿你老木
有這種破麻法官的八卦嗎?
四.組務判決內文:
根據原發文文章之內容
對照
●17438 8/01 gogin □ [證04] 17343案 新聞連結
┌─────────────────────────────────────┐
│ 文章代碼(AID):
#1YvlwOKA (L_TalkandCha) [ptt.cc] [證04] 17343案 新聞連結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59305624.A.50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該篇文章新聞之內容
經本人詳閱多次
對照後
1.耖你媽的法官可以夾帶私人恩怨喔
該新聞並無稱法官有私人恩怨之問題
2.幾個其他法官都說無罪釋放你他媽還在那邊裝死幾天不搞
該新聞並無稱其他法官有說無罪釋放之事實
3.還有個白目,最愛亂檢舉的糞人頭號狗屌館黑寄信叫囂
該新聞亦無其他人被稱以上之行為
本人由最原始文章比對申訴人之主文
以下這句為申訴主文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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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貼上新聞主張那是我當時看到新聞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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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有多處不相符合之處
由此可得知 該新聞連結之內容並與本文無關
本案的爭議之處在於
申訴者是否確實看了新聞
導致有造謠之嫌疑
經以上證據之分析
申訴者並非看該新聞後的心得
所以本人認定版主之質疑有所本
屬於申訴者無的放矢
依照以上事實
駁回申訴者之要求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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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因QQKKQKQK小組長請假
所以轉由本人代為審理並宣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23.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59586754.A.4B6.html
修改標題案號
※ 編輯: gogin (150.117.223.149 臺灣), 08/04/2022 12:28:46
推 myson: 我相信小組長會主持公正的判決 請繼續保持1.174.98.222 08/04 17:27
※ 編輯: gogin (150.117.223.149 臺灣), 08/04/2022 21:14:16
→ gogin: 增加認為申訴者違反版規之原因150.117.223.149 08/04 21:14
推 JustSad: 太認真,推一個。 114.26.55.33 08/05 00:59
修改末段判決內容
※ 編輯: gogin (150.117.223.149 臺灣), 08/05/2022 08:28:14
推 assassinASHE: 這個判決問題是說 使用者有沒有必要 125.230.233.87 08/09 00:02
→ assassinASHE: 舉證自己所述為真?? 125.230.233.87 08/09 00:03
→ assassinASHE: 造謠是造誰的謠? 影響多大? 誰受害? 125.230.233.87 08/09 00:03
→ assassinASHE: 如果沒有 是不是每篇唬爛文都必須 125.230.233.87 08/09 00:04
→ assassinASHE: 舉證是真實的 不然就吃桶?? 這樣?? 125.230.233.87 08/09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