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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實不需抓著與案情無關的語病,依教育部國語字典的定義,「下午」和「傍晚」二 者確實有異,但對於平常辦公室窗簾都拉上的我來說(X該不會又要我提供工作環境的照片 了吧),16-19點這時段感覺就差不多阿,在相隔6天的站內信與申訴文用字遣詞不一致, 這跟我有無鬧版何關? 再來,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的精神,審理案件應該是「無罪推定原則」,不僅適用刑法、行 政規則,任何判決都不應該違背這個精神才是,試問: 倘今天我(原告)檢舉r66(被告)的板主身分是買票買來的,調查人員應該 1、請我提出r66具體賄選嫌疑,行賄站內信、錄音檔等,如果提不出來,逕判被告無罪。 2、請r66自證清白,自行提供近1年來帳戶收支明細、手機供調查人員瀏覽訊息等,如果 不願配合,逕判被告有罪。 ??? 光看到內文要我提供群組資訊,我就知道你已有預設立場且對我偏頗不利了,真的很感嘆 。 鄭重聲明,今天是r66在水桶文提到「此案經各大報導」,所以「使用者應知主角已身亡 」,我在此質疑此段判決的合理性,並應請r66提供更具體的「使用者應知主角已身亡」 的事證,例如: 1、最好是向站方調閱我的瀏覽文章紀錄(本人不是站方 未知站方有無此功能),看我有沒 有po文之後還回來看原文,或是有在ptt瀏覽過任何一篇相關新聞。 2、請調閱我的推發文紀錄,看有沒有在任何一篇新聞或回文底下推文過。 3、請向鄉民徵求 人證,看po文-被水桶期間,有無鄉民向我站內信/丟水球,跟我告知主 角已身亡之訊息。 除非依法定程序來申請調閱,否則我拒絕提供任何憲法第12條保障秘密通訊及第22條隱私 權的電磁紀錄,並不得依此推定我有鬧版意圖。 最後抒發一下,10年來在ptt見識各大版主風格,大多數板主通情辨理,板規有漏洞再修 就好,但少部分不適任板主,逕行將爭議文章刪除並恣意解讀板規,專權獨裁。在大家看 來,就是一群法律素養不足的猴子,穿著名為某些頭銜的衣服,享受像法檢調這種一輩子 無法達成的高度的樂趣罷了,非常可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65145077.A.D71.html
gogin: 知道了 我只是依照您所敘述要求您提供資料150.117.223.149 10/07 20:27
gogin: 如您有您堅持 請靜候判決結果150.117.223.149 10/07 20:29
pinpo: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106.107.185.60 10/07 20:37
QQKKQKQK: #1OQqbQ4c (Beauty) 220.135.2.247 10/07 20:51
pinpo: 看不懂樓上想要表達的,這是什麼風向嗎? 106.107.185.60 10/07 20:53
QQKKQKQK: 文章代碼可以帶什麼風像嗎? 220.135.2.247 10/07 20:56
bonela: 3樓get it 法學涵養比某人高多了 180.217.21.101 10/07 21:10
bonela: 回小組長:如果你們不懂無罪推定、已預設 180.217.21.101 10/07 21:19
bonela: 立場,那些資料並沒有任何意義,倘我拿得 180.217.21.101 10/07 21:19
bonela: 出資料,並不代表我沒在各大社群媒體看過 180.217.21.101 10/07 21:19
bonela: 新聞,反而會再要求我拿更多資料(例如我 180.217.21.101 10/07 21:20
bonela: 的工作環境是不是真的有關窗簾),並從我 180.217.21.101 10/07 21:20
bonela: 的回復找出更多語病及破綻;我拿不出來, 180.217.21.101 10/07 21:20
bonela: 也不能定我有罪。最重要的應該是由r66負舉 180.217.21.101 10/07 21:20
bonela: 證之責,建議已經提供給你們了,如有更好 180.217.21.101 10/07 21:20
bonela: 的舉證方式也請便 180.217.21.101 10/07 21:20
JustSad: 如果要強調無罪推定,就沒有什麼自證清白 114.26.50.221 10/07 21:24
JustSad: 這兩個概念彼此互相矛盾,清白還自證個屁 114.26.50.221 10/07 21:24
r66: :) 36.236.204.201 10/07 21:43
myson: 你這樣算預設拿資料後會再拿更多資料嗎 1.174.108.117 10/07 21:56
myson: but貼雪餅圖真的是噁到不行 第二次看還是噁 1.174.108.117 10/07 21:58
bonela: JastSad:內文可能沒看清楚,我是舉2個矛 180.217.21.101 10/07 22:13
bonela: 盾的例子,試問小組長應該怎麼做才是對 180.217.21.101 10/07 22:13
JustSad: 又一個錯把批踢踢當成公家機構的武林奇才 114.26.50.221 10/07 22:24
JustSad: 簡單說,板主或小組長的自由心證不管你服 114.26.50.221 10/07 22:26
JustSad: 不服,只要他們的標準與裁量一致,即可。 114.26.50.221 10/07 22:26
JustSad: 我在現實世界目前拿到三張不起訴沒被起訴 114.26.50.221 10/07 22:27
JustSad: 不代表我在批踢踢不會被水桶,可以免水桶 114.26.50.221 10/07 22:27
JustSad: 刑法判決才需要強調與堅持無罪推定的原則 114.26.50.221 10/07 22:28
JustSad: 批踢踢的板、裙子,共識決一致,你能咋的 114.26.50.221 10/07 22:30
JustSad: #批踢踢的板、群組 114.26.50.221 10/07 22:30
bonela: 我只是點出審理的普世價值而已,並沒有要 180.217.21.101 10/07 23:24
bonela: 求審理一定要像法院走類似的流程。你收到 180.217.21.101 10/07 23:24
bonela: 幾張不起訴書和被水桶幾次都與我無關,我 180.217.21.101 10/07 23:24
bonela: 只想問小組長,「各大媒體報導過的新聞」 180.217.21.101 10/07 23:24
bonela: 跟「我應該看過新聞」有何相關。 180.217.21.101 10/07 23:24
bonela: 如果僅要求標準和裁量一致就好,那標準應 180.217.21.101 10/07 23:28
bonela: 該指板規,我po沒有違反板規的圖、附上沒 180.217.21.101 10/07 23:28
bonela: 有違反板規的提醒語,為何變成鬧版行為違 180.217.21.101 10/07 23:28
bonela: 反板規? 180.217.21.101 10/07 23:28
bonela: 難道是因為太多板友噓嗎(我推測)?那相同 180.217.21.101 10/07 23:36
bonela: 的文章po在八卦、joke應該被推爆吧,這時 180.217.21.101 10/07 23:36
bonela: 是不是又沒有違反板規了?乾脆板規改回古 180.217.21.101 10/07 23:36
bonela: 早時期X2以上退文算了 180.217.21.101 10/07 23:36
finhisky: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偏向民法。而180.217.128.210 10/07 23:43
finhisky: 且,認真說的話,舉證之所在,應該是板180.217.128.210 10/07 23:43
finhisky: 主要舉證證明申訴人知情,而不是要申訴180.217.128.210 10/07 23:43
finhisky: 人證明自己不知情。180.217.128.210 10/07 23:43
JustSad: 所以妳們兩個跟我雞同鴨講啊! 114.26.50.221 10/07 23:52
JustSad: 批踢踢的標準≠公家機關與法官的標準 114.26.50.221 10/07 23:53
JustSad: 看不懂就想像成公司老闆,要指鹿為馬也行 114.26.50.221 10/07 23:54
JustSad: 重點不是在很多老闆是好人,而是老闆可以 114.26.50.221 10/07 23:54
JustSad: 任性 114.26.50.221 10/07 23:54
JustSad: 講白一點,如果是現實的法庭,或許可狡辯 114.26.50.221 10/07 23:55
JustSad: 批踢踢的官方認定你是故意的,你就是! 114.26.50.221 10/07 23:56
JustSad: 並不是不服氣,就可以推翻妳簽的同意書。 114.26.50.221 10/07 23:56
finhisky: #1YpbWwIb (L_TalkandCha)180.217.128.210 10/07 23:57
JustSad: 如果仍參不透,就去擊鼓鳴冤申請國賠吧! 114.26.50.221 10/07 23:57
JustSad: 我願意幫妳們作證,妳們真的很需要國賠! 114.26.50.221 10/07 23:58
stone8866: 白話翻譯來嘍,他再講板規制訂的人最大 36.235.198.162 10/08 00:01
stone8866: ,其他使用者叫什麼都沒有用,申訴上去 36.235.198.162 10/08 00:01
stone8866: 也是認定版主自由心證合理,使用者完 36.235.198.162 10/08 00:01
stone8866: 全不用申訴,因為沒用 36.235.198.162 10/08 00:01
JustSad: 不是沒有用,是要搞清楚能翻案的重點脈絡 114.26.50.221 10/08 00:03
JustSad: 例如鄰居有噪音,你該向環保單位檢舉~ 114.26.50.221 10/08 00:04
stone8866: 照他們申訴的情況,就是完全沒用這點可 36.235.198.162 10/08 00:04
stone8866: 以參照前GM的推文說法來推斷 36.235.198.162 10/08 00:04
JustSad: 一直打爆鎮公所、警察局,100有99件無效 114.26.50.221 10/08 00:05
JustSad: 又例如看到鄰居亂丟垃圾,一直打警察局外 114.26.50.221 10/08 00:05
stone8866: 不用舉例太多,因為你的舉例也是搞笑舉 36.235.198.162 10/08 00:06
stone8866: 例 36.235.198.162 10/08 00:06
JustSad: 沒拍照、沒影片,一直喊自己有看到有屁用 114.26.50.221 10/08 00:06
JustSad: 她們一定要膚淺的形容才能看懂啊! 114.26.50.221 10/08 00:06
JustSad: 尿不准,一直向鎮公所投訴:馬桶是歪的! 114.26.50.221 10/08 00:07
JustSad: 歸肛欸~ 114.26.50.221 10/08 00:08
JustSad: 某個都快把申訴當論文寫,寫成人生志向了 114.26.50.221 10/08 00:09
JustSad: 你所她寫的不是申訴文是長恨歌,我也信! 114.26.50.221 10/08 00:10
stone8866: 白話翻譯,蛇鼠一窩申訴會過才有鬼,加 36.235.198.162 10/08 00:12
stone8866: 油吧 36.235.198.162 10/08 00:12
JustSad: 如果覺得群組蛇鼠一窩,還來關注申訴?玄 114.26.50.221 10/08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