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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當事人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1ZU13kR0 (L_TalkandCha)
3>當事人未符合連署案發起人資格,得書面委託他人代理。
代理人僅限一人,連署案發起僅限一次。
為當事人
4>罷免板主連署發起原因,需符合公眾議題,並由小組長審核。
小組長裁定連署理由,可駁回申請案。
(申請原因僅限五行,其餘需列為補充說明。)
有
但
請於七日內於申請文內或另發一篇文章補足詳細經過之說明
盡量簡潔 於文內使用文章代碼已取代文章證據
讓罷免程序完整
待補足說明後 小組方再行審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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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如果我這次猜拳猜輸了)》之銘言:
: 申請事項:罷免板主
: 申請看板:gossiping
: 申請人 :hateonas
: 申請內容:罷免 lwt501cx
: 1.定案判決
: > 18103 211/19 Bignana 轉 [申訴] talkandcha 小組長未處理申訴(hateonas)
: ┌─────────────────────────────────────┐
: │ 文章代碼(AID): #1ZU13kR0 (L_TalkandCha) [ptt.cc] Fw: [申訴] talkandcha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68813038.A.6C0.html │
: 2.
: 五行板本:
: 板主濫用板規且不與使用者溝通,寄了兩封信都沒有回應
: 板主行使職權的錯誤行為,且已剝奪使用者參選板主權利。
: 投票已完成群組長判定不重新投票,所以發起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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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23.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69188632.A.1CD.html
先行檢視是否符合罷免程序
1>發起人須符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