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gin: 已轉寄此信於nightwinded 原申訴者150.117.223.149 04/24 08:49
#1aHSPJVH (L_TalkandCha)
皆有說明如何轉錄相關證據文章
此案如用GossipPicket板提出異議 如板主有回應 小組會採用視為相關證據
但無回應者 還是以站內信溝通證據為主
經檢視文章內證據
皆未到72小時證明時間
所以此案
依照租規第5條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駁回。板主超
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板主未回應未達72小時即申訴,視為「
未與板主溝通」,申訴案駁回。
駁回 結案
請申訴人依照
#1ZXlrNC5 (L_TalkandCha) 組規
第13條
本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一、超過10日之處分案(以處分時計)。
若看板另有板務申訴程序者,得以完成其板務申訴程序時計。
二、超過10日違規案件(以發生時計)。
規定時間範圍內提起申訴
否則不受理
--
此案於發文後
會再轉載給申訴者nightwinded
※ 引述《nightwinded (Night Wind)》之銘言:
: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
: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 申訴人 :nightwinded
: 看板板名:八卦板
: 被申訴人:mother
: 申訴訴求:解桶
: 申訴內容:
: 1. 本人原貼文如下:
: https://i.imgur.com/kQlrOdo.png
: 2. 板主以政問水桶90天,但我是詢問新北市開槍的八卦,非市長本人的八卦。
: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82046249.A.F96.html
: 3. 板上詢問文組總統、法律總統皆未觸及政問,mother執法標準顯有不公
: 4. 私信及GossipPicket提出異議,板主皆未回覆
: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82057132.A.73E.html
: https://i.imgur.com/AYFWKJQ.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23.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82296526.A.A66.html
此申訴案
請依照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提出相關證據
另
置底文章
★ ! 12/06 gogin □ [公告] 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務必詳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