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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文: 判決: 此申訴案駁回 二.申訴人主張 要求撤銷水桶120天處份 三.申訴人內文: 1. 檢舉人chadmu 於八卦檢舉版發文檢舉 #1aNZyRCT (GossipPicket) 引用版規如下 板規四 政問 探討我國民意代表相關身分 就檢舉人所提出的違反版規項目,文章中並無探討我國民意代表相關身分 僅單純問卦為有前科背景的人,都可以當選的事實! 文章也未提及到「任何一個政黨」及「任何一位政治人物姓名」 文章內容也無意讓任何人看到文章,就立即聯想到 哪一個政治人物和民代 相信版主看了原文,也不會聯想到是在指特定政黨或政治人物!!! 2.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參加黨內初選的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發言 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上述人員之伴侶。 ‧ 議題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府職務、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黨政治。 3. 請版主群立即撤銷水桶120天處份 因為檢舉者在八卦檢舉版原文,只有提到「人物類」,並且事實未違反版規 檢舉人亦無檢舉「議題類」! 版主未照檢舉人提及內容判決,有違常理! 4. 版主回覆記錄(附件) 5. 被版主處份文章(附件) 6. 版主處份公告(附件) 以上煩請小組長協助處理 謝謝! 四.組務判決內文: 根據[證01] #1aNcxAvz (L_TalkandCha) 內文 請問還有什麼拉撒迷阿的罪刑,還沒當上里長、縣市長、立委、縣市議員等職務? 有卦嗎? 依照 [證03] #1aNcziOq (L_TalkandCha) 板主 girl55665566 和申訴者溝通信件 你的文章提到 「我們的現行選舉制度下」 「詐騙犯-市議員 殺人犯-縣長 販毒走私-里長伯、縣議員 職棒簽賭案-市議員 民國70年代殺警-市議員 酒駕犯-獲某黨支持準備選 強姦犯-市議員」 「請問還有什麼拉撒迷阿的罪刑,還沒當上里長、縣市長、立委、縣市議員等職務?】 這很明顯就是在聊政治議題和各選舉之下的民意代表 根據 Gossiping板規#1Z_YQ8qI (Gossiping) 第四條之規定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參加黨內初選的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發言 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上述人員之伴侶。 ‧ 議題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府職務、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黨政治。 確實問民意代表之職務問卦 雖並未指定人物 但主題為討論有犯過罪之人 還沒當上里長、縣市長、立委、縣市議員等職務 為變相之議題類之政問 小組方認同girl55665566此判決之解釋 故 駁回此申訴案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23.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84111114.A.58F.html 修正錯字 ※ 編輯: gogin (150.117.223.149 臺灣), 05/15/2023 10: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