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NZyRCT (GossipPicket)
引用版規如下
板規四 政問 探討我國民意代表相關身分
就檢舉人所提出的違反版規項目,文章中並無探討我國民意代表相關身分
僅單純問卦為有前科背景的人,都可以當選的事實!
文章也未提及到「任何一個政黨」及「任何一位政治人物姓名」
文章內容也無意讓任何人看到文章,就立即聯想到 哪一個政治人物和民代
相信版主看了原文,也不會聯想到是在指特定政黨或政治人物!!!
2.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參加黨內初選的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發言
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上述人員之伴侶。
‧ 議題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府職務、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黨政治。
3. 請版主群立即撤銷水桶120天處份
因為檢舉者在八卦檢舉版原文,只有提到「人物類」,並且事實未違反版規
檢舉人亦無檢舉「議題類」! 版主未照檢舉人提及內容判決,有違常理!
4. 版主回覆記錄(附件)
5. 被版主處份文章(附件)
6. 版主處份公告(附件)
以上煩請小組長協助處理
謝謝!
四.組務判決內文:
根據[證01] #1aNcxAvz (L_TalkandCha)
內文
請問還有什麼拉撒迷阿的罪刑,還沒當上里長、縣市長、立委、縣市議員等職務?
有卦嗎?
依照
[證03] #1aNcziOq (L_TalkandCha)
板主 girl55665566 和申訴者溝通信件
你的文章提到
「我們的現行選舉制度下」
「詐騙犯-市議員
殺人犯-縣長
販毒走私-里長伯、縣議員
職棒簽賭案-市議員
民國70年代殺警-市議員
酒駕犯-獲某黨支持準備選
強姦犯-市議員」
「請問還有什麼拉撒迷阿的罪刑,還沒當上里長、縣市長、立委、縣市議員等職務?】
這很明顯就是在聊政治議題和各選舉之下的民意代表
根據
Gossiping板規#1Z_YQ8qI (Gossiping)
第四條之規定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參加黨內初選的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發言
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上述人員之伴侶。
‧ 議題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府職務、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黨政治。
確實問民意代表之職務問卦
雖並未指定人物
但主題為討論有犯過罪之人
還沒當上里長、縣市長、立委、縣市議員等職務
為變相之議題類之政問
小組方認同girl55665566此判決之解釋
故 駁回此申訴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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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23.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84111114.A.58F.html
修正錯字
※ 編輯: gogin (150.117.223.149 臺灣), 05/15/2023 10:49:00
申訴文:
判決:
此申訴案駁回
二.申訴人主張
要求撤銷水桶120天處份
三.申訴人內文:
1. 檢舉人chadmu 於八卦檢舉版發文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