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W_s4a7 (L_TalkandCha)
原板規
4. 非本板板主或未經板主同意,禁止使用公告與回公告、宣判,有異議請站內該板主
或採取申訴之手段,違規者禁言 30 天+退文。
修改為
4. 非本板板主或未經板主同意,禁止使用公告與回公告、宣判或對宣判、已結案案件
勿於板上回該系列文(推文除外),有異議請站內該板主或採取申訴之手段,違規者
禁言 30 天+退文。
2023.09.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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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6.8.12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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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ogin (124.6.8.122 臺灣), 08/25/2023 11: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