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ubcs: 板規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11/30 11:37
→ ivorysoap: 原來 不只我被表到 XD11/30 15:52
推 linda17a3: 可以我放你出來 申訴應該也會過 因為債主行政瑕疵 造11/30 15:53
推 linda17a3: 成使用者無法查詢11/30 15:53
→ ivorysoap: 那我待會也要申訴我也是因為同樣的原因被表到了11/30 15:54
推 linda17a3: 我很久以前也被表到 問版主是誰刪的也都沒人回 版標也11/30 15:59
推 linda17a3: 無提醒11/30 15:59
八卦板規
第一章:文章管理
第一條:〔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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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定義為「小道消息」、「花邊新聞」。討論人物需為公眾之人、事、物,
凡是文章內容無八卦、與八卦無關者,板主得依本板規刪除。
‧ 經舉證該八卦文為虛構,文章予以刪除。經查有惡意造謠者,視同鬧板。
‧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其中:
1.問卦不得超過三篇
2.新聞每一天只能張貼一篇(以天為單位)
3.轉錄不得超過一篇(轉錄協尋文可超過一篇,
但每天在板上的文章額度仍不可超過五篇)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
每超貼一篇水桶一個月,兩篇給予水桶兩個月,依此類推。
使用分身張貼文章,多個帳號加總發文超貼者,每個帳號應水桶一樣的時間。
例如:A、B兩個帳號合計發了五篇問卦,則A、B兩帳號一同水桶兩個月。
‧濫用[協尋]文章者,水桶一個月。
八檢板規
第十條 爭議案件申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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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有以下爭議案件,可於八卦檢舉板申請板主共同裁定,原判決板主不得參與判決
如經板主共同裁定變更判決者,申請後一周內,由板主群裁定以決議為最後處理方案。
本條請實名申請。
‧相關爭議判決如:
1.政治問卦之認定
2.濫用爆卦之認定
3.八卦板板規九之違規事實(9-1、9-2-1)
‧未滿1個月之違規不得申請共同裁定,但仍可循組務規定上訴。
‧八卦板板規七之違規檢舉後一律列為爭議案件,交由板主共同裁決,
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
本人處理之超貼案件,使用者於八檢板進行無效之水桶申訴案
linda17a3板主未依八卦檢舉板規定,非爭議項目且未有其他板主共同裁定
私自更改其他板主既定判決。
經本人站內信提醒溝通後仍依然故我不同意回復原案件判決,故提出檢舉案件。
四.組務判決內文:
檢視該案子內容
與
┌─────────────────────────────────────┐
│ 文章代碼(AID): #1dIPvjDr (L_TalkandCha) [ptt.cc] [宣判] arsonlolita 兩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2877933.A.37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0 Ptt幣 │
└─────────────────────────────────────┘
●19702 ! 11/29 gogin □ [宣判] arsonlolita 兩案#1dI6ZJr2 #1dIKafTT …
有關
●19690 ! 11/29 gogin □ [公告] 關於 #1dIHKWhw (Gossiping) 該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dIL7wBX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關於 #1dIHKWhw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2858362.A.2E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 Ptt幣 │
└─────────────────────────────────────┘
與此公告有直接相關
爭議點在於
板主 linda17a3 認為
板主 arsonlolita 因執行板規有瑕疵
刪除文章
導致使用者無法得知自己是否超發文
但
#1dIPvjDr (L_TalkandCha) 判決可得知
板主 arsonlolita 是依照板規執行刪除文章
而本人並未於判決中 可以讓被刪文之使用者可重新或多發文之權利
檢視近期發文 公告內也無給予被刪文者可以重新或多發文之權利
使用者不可用漏算導致多發文解釋其行為
而 板主 arsonlolita 瑕疵在於並未公告完整 導致暫停繼續執行其公告
而並非廢止
所以板主 linda17a3 認為可自行處理
但依照 ubcs 板主所稱
本人處理之超貼案件,使用者於八檢板進行無效之水桶申訴案
linda17a3板主未依八卦檢舉板規定,非爭議項目且未有其他板主共同裁定
私自更改其他板主既定判決。
此為事實且依照板規
此案應於八檢板等候其他板主共同審議
而非自行結案
請板主 linda17a3 依照板規執行
此為板主 linda17a3 對於板規之誤解
小組認為新手尚可體諒 只給予口頭警告乙次即可
但請板主 linda17a3 於72小時內回復原處分
否則改給予警告乙次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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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判決會轉寄 板主linda17a3 與 其他板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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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7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3471584.A.D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