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TalkandC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finhisky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訴人:hateOnas 申訴訴求:(請說重點 把你對此次申訴需求寫這邊) 1. 撤銷禁言 2. 板規寫清楚 申訴內容:(請用大家看懂的文字說明並詳列與申訴有關之板規與說明) 一、 本人於2024.10.29遭檢舉違反板規7 證01 #1d7xVCda (GossipPicket) 於12.26經hateOnas判決禁言 證02 #1dR3AGSQ (Gossiping) 經站內信溝通無效(證03),故提出申訴 申訴理由為 檢舉案於近2個月期間 先後經板主認定有無違規之情形如下: 1.lwt501cx 認定未達標 證01 2.linda17a3 認定達標 證04 #1dL7vBC1 (GossipPicket) 3.hateOnas 認定達標 證05 #1dQjcli_ (GossipPicket) 4.ubcs 認定達標 (禁言後追加認定) 證05 總計2(+1)位板主認定達標 但從2024.10.29至12.26這段期間 曾擔任八卦板主者(扣除重複),共有: 1. ubcs/mother/lwt501cx/seabox 任期為2024年7月1日~2025年02月28日 證06 #1cT_O34w (L_TalkandCha) 2. linda17a3/arsonlolita 證07 #1d9VKhIE (L_TalkandCha) 3. hateOnas 證08 #1dKdEpqw (L_TalkandCha) 總計7人 八卦板規明定 板規七相關文章需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 本人認為遭檢舉至最終判決的期間,歷經7位板主 其中最多僅有3位板主認定達標 不符合板規"需半數板主同意"之規定 二、 因本人已在GossipPicket板就本案判決提出質疑 證09 #1dR3cslm (GossipPicket) 經板主說明後,本人仍不服 故一併先就此部分說明,節省判決時間 h板主站內信及u板主於證09之推文均認為 所謂板規"需半數板主同意"之規定 是指只要曾有2位板主同意就符合 不用考慮檢舉案歷經多久或這段期間曾有幾屆(幾位)板主 hateOnas站內信 1.如果第N屆板主3人僅有1人認定未達 第N+1屆板主也僅需1人認定未達就可以結案 2.根據慣例 6位板主有兩位出來表達違規或未達就可以結案 ubcs推文 歷經板主應不在上限計算內 一直均以上限4位的半數計算 本人不服2位板主之說法,理由為: 1. 依照板規文義,完全看不出來"需半數板主同意"指的就是2位板主同意 或是"兩位出來表達違規或未達就可以結案" 2. 2位板主雖說有所謂"慣例",但慣例有無經過小組判決採納? 有無經過公告,向板友說明? 違反文義、違反板規精神的慣例,應該廢棄 3. 既然會規定"需半數板主同意",代表要採取相對多數決 因此,如果檢舉案歷經多屆(位)板主,就應該要將歷任所有板主的數量計入 否則,就會違反該條板規,採取相對多數決之精神及意義 導致由相對少數(未達半數)板主來認定違規 4. h板主雖稱根據慣例,有兩位出來表達違規或未達就可以結案 但不表示意見(未推文說是否達標)也是一種表示 就算當作棄權、中立,也應該計入"需半數板主同意"的分母 三、 綜上所述 1.請小組長撤銷本禁言判決 2.如小組長認為,該板規仍只需由2位板主認定違規即可 不用管檢舉案歷經多少位板主 則建請要求八卦板主於板規寫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96.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5308422.A.065.html ※ 編輯: finhisky (106.64.96.97 臺灣), 12/27/2024 22:21:20
finhisky: 補充,h板主站內信說:兩位出來表達違規 39.9.100.197 12/28 14:27
finhisky: 或未達就可以結案。 39.9.100.197 12/28 14:28
finhisky: 板規明明是寫:需半數板主同意判決 39.9.100.197 12/28 14:28
finhisky: 如果2位出來表達未達也可結案,那不就是 39.9.100.197 12/28 14:29
finhisky: 比速度,看先達到2位未達還是違規。 39.9.100.197 12/28 14:29
finhisky: 2:2的情況,板主不分大小,比速度怪怪的 39.9.100.197 12/28 14:29
TonyQ: 判決文 #1dS_g0Rg (L_TalkandCha) 114.34.27.1 12/31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