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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ijun228 (Daoko小粉絲)》之銘言: : 檢舉人 :kuijun228 : 檢舉對象:seabox BlueBird5566 : 看板名稱:GossipPicket : 訴求內容: : 2/15檢舉後無版主判決,2/20再次檢舉,僅ubcs在120小時截止前判決,其餘兩位版主在2 : /20寄信通知後皆未處理,應在此次檢舉後盡速判決,以利我後續上訴。 : 檢舉事由: : seabox BlueBird5566在寄信提醒後皆未處理本人檢舉案。 : 證01 : 2/15檢舉文 : 證02 : 2/20第二次檢舉文 : 證03 : 站內信 Hi, 有關不處理檢舉案的部分,因為八卦版文章確實眾多,且文章的評判確實並不容易, 組務的立場是版務得在能力範圍內進行檢舉案的處分與回應。 這部分組務並不會裁量不處理檢舉案是一個瀆職, 因案件的裁量確實並不容易,有所疏漏是可以接受的事情。 所以這部分的申訴,就組務這幾個月的觀察, 我是認為真的很難以要求他們每案都能夠徹底完整的回應。 這點組務端不認該予以處分。 但是! 這也不代表這件事情組務不處理就是不會被處理, 組務認為你可以直接申訴你的目標, 如直接申訴 ooo 你覺得他的字樣對你構成侮辱, 而由組務這邊協助認定你的申訴檢舉案是否成立,而非版務是否受理, 由這個角度來確保你的權益。 因為受理與否是一個版務的程序/職責問題, 但個案是否對你構成侮辱是一個對個案的一個具體判斷。 若您的目標是希望針對您認為他疑似侮辱你的部分進行陳情, 可以就這個部分進行申訴即可,也相對較能得到具體內容的伸張。 若有需要,請調整申請案另行送出說明目標,我會優先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45512375.A.44A.html
kuijun228: 小組長好,我需要把八檢檢舉文再轉來這 49.215.46.86 04/25 18:31
kuijun228: 邊一次嗎? 49.215.46.86 04/25 18:31
TonyQ: 就寫申訴文,然後檢舉文當舉證。 114.34.27.1 04/25 18:32
kuijun228: 那你會處理還是要等繼任的小組長或群組 49.215.46.86 04/25 18:35
kuijun228: 長處理呢? 49.215.46.86 04/25 18:35
TonyQ: 看群組長什麼時候生效...大概率下一任。 114.34.27.1 04/25 18:41
kuijun228: 好 謝謝你 49.215.46.86 04/25 18:54
kuijun228: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6/04 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