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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當事人提供證據該鞋為自行購入 始可證明非無償購得 至於 當事人資料的確可查出賣場大多為同牌鞋子出售 也去信詢問確定是從某處購得來出售 視同職業賣家無誤 ※ 引述《stat0108 (Lowrylin)》之銘言: : ※ 引述《criky (立業成家)》之銘言: : : 針對"無償取得"作說明, : : 鞋測文為廠商免費提供給鞋測主試用, : : 而鞋測主需寫出試穿心得文章發布於論壇或blog(對廠商來說即廣告), : : 鞋測主不需負擔任何費用,即為無償取得, : : 我自己也曾寫過鞋測文。 : : 我推文寫:有些鞋是廠商提供,無償取得",指的是鞋測取得的鞋子, : : 並非你文章提到:對於我的交易文認定"均為無償取得" : 你寫不寫測試文關我什麼事 : 我是要你證明2015那雙球鞋交易文 無償取得的證據在哪? : 不要再提2012那雙商品 要跳針到哪邊 分明品牌不同 : : 兩者程度上有很大不同。 : : 捐贈育幼院鞋子,一般人會覺得有愛心,但與板規無關, : : 代購大陸品牌的鞋子,一般人會想到代理商,與板規二有衝突, : : 在二手運動用品版蒐尋你的id文章,即可找到鞋測文章/賣場, : : 當初是看完你所有的交易文,認定你是職業賣家, : : 即使這篇文章我誤判, : : 其它篇文章含有賣場連結,仍可依板規二處分。 : : 在2012的判決,是因為你販賣廠商提供的鞋子,有獲利行為, : : 和此次判決的原因不同。 : : 說明至此,之後請小組長協助處理, : : 若讓小組長感到困擾,個人可請辭板主一職, : : wendycandy仍為板主, : : 或是如同4年前,前板主寄信給體育群組, : : 徵求是否有自願擔任新板主的方式, : : 謝謝。 : 給你個突兀的比較 一位酒後駕車 被警察抓到受過處罰 : 之後開車不小心意外 警察是不是一看見就要懷疑是否酒駕? : 那懷疑過程要怎樣證明? 酒測 抽血 送醫 還是調過去記錄判斷? : 為何我要證明鞋子捐出 因為我被水桶期間無法刪文 : 我深怕偉大版主 朔及過往 版務繁忙 不看任何人的來信 : 你當不當版主也不關我的事情 : 我要你解釋 何來 "無償取得" 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35.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radeCente/M.1453448148.A.214.html
stat0108: 請站方看清楚對方針對我哪一點 沒有證據的無償取得一詞 01/22 17:37
stat0108: 再回到職業賣家 關於無償取得這一詞 直接暗示 01/22 17:38
stat0108: 我們將透過法律諮詢 要求蕭先生提出證據 01/22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