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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板規是如此敘述的 (三) 發文週期規定 請務必詳讀 (1)買賣文、轉貼合購文、徵物文、換物文需隔四十八小時才能回PO 除板面上的文章,簽名檔也在板規三規範內 此外,利用提及id的代PO來鑽板規三漏洞者,罰則加倍 如要增加要出讓的東西,請用大E修文。 -> 違者水桶一個月 相關文章小d刪除 不另行通知 對於Hint使用者的發文時間紀錄如下 作者 hint (my old good time) 看板 aqua-shop 標題 [出售] [台北]F1黃翅黃珍珠鼠魚 時間 Wed Jun 28 20:39:27 2017 ─────────────────────────────────────── 作者 hint (my old good time) 看板 aqua-shop 標題 [出售] [台北市]沉木+鹿角鐵皇冠 時間 Fri Jun 30 13:14:41 2017 ─────────────────────────────────────── 的確是違反板規第三條 發文時間必須相隔48小時以上 雖說該使用者已經自行刪除 但是事實行為上已經違反此規定並且它並非第一個 追朔違規行為懲罰 例如 文章代碼(AID): #1OMLOyIS (aqua-shop) [ptt.cc] [公告] 水桶公告 evo2100 並且您在今年已經是第三次違反此板規, 並非第一次加倍處分 並且是由另一位版主執行 判例如下 文章代碼(AID): #1O-YxHlw (aqua-shop) [ptt.cc] [公告] 水桶 hint 作者 hint (take ur time) 看板 aqua-shop 標題 [出售] [公館][景美]新大珍珠草+酒紅水晶蝦 時間 Tue Jan 31 14:00:58 2017 作者 hint (take ur time) 看板 aqua-shop 標題 [徵求] 圓筒無動力前置桶 時間 Thu Feb 2 10:07:59 2017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看板 aqua-shop 標題 [公告] 水桶 hint 時間 Sat Apr 22 00:09:51 2017 ─────────────────────────────────────── hint #1O-UjQOh 22 + 4/20 hint □ [徵求] [台北]處理好的沉木 23 S 4/21 hint □ [出售] [全國]各式異形出售 可郵寄 板規三 ● 1 ! 2/02 Darknies □ [公告] 水桶公告 hint ┌─────────────────────────────────────┐ │ 文章代碼(AID): #1OanwGaE (aqua-shop) [ptt.cc] [公告] 水桶公告 hint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qua-shop/M.1486036624.A.90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累犯,2個月 最後 板規最後面有第四條及第六條規定分別為 4. 對於違反規定情節重大者,板主得給予最重永久水桶之懲罰 6. 多次違規遭板主刪文,屢勸不聽者 板主可視情況給予最重永久水桶之懲罰。 今天是2017 上半年的最後一天 您就因為違反發文時間規定高達三次 我已經不知道是不是該把您列為屢勸不聽者 在這邊我還是勞請群組長做個協助定奪 謝謝 -- ▃▁ ▇▆▅█▅▆▇ ◥██▆▆█▆ ◥█████◤ ◢▆◣ ▉◣███◤█ ◤█◣█◥█ █◣ █ ▉ █ █ˍ◤█◥█ˍ█ˍ ▉ ◥▅▃ ◥█◤ ▇▇▇▇▇▇ ◢◤ ◥█◤m3m3ρ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171.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radeCente/M.1498833064.A.EB5.html ※ 編輯: Darknies (61.219.171.243), 06/30/2017 22:57:04
hint: 第二次違反版規已經受到60天水桶也完畢了 07/01 09:55
hint: 現在就針對本次情形 請勿無線上綱以個人喜好來判定 07/01 09:56
hint: 第六條寫得很清楚 文是我刪的不是你 另外你也沒勸過就直接 07/01 10:01
hint: 水桶 另民法刑法都是一罪不兩罰 討論版的規定可以無線上綱 07/01 10:01
Darknies: 我想你還是不願意面對你自己在送出該文章的當下已經違反 07/01 14:29
Darknies: 版規這件事情有任何表示,至於對於一罪兩罰這件事情,的 07/01 14:29
Darknies: 確不該如此,所以我的考量是 是否該撤銷90天懲罰,改用 07/01 14:29
Darknies: 第六條來處分,以上。 07/01 14:29
ks031239: XDDD沒勸過直接水桶,都累犯這麼多次還要別人勸 07/01 14:36
ks031239: 水桶都沒在理了勸有用喔?不在乎板規就直說嘛 07/01 14:36
ks031239: 還有你知道你在說甚麼鬼嗎?一罪不兩罰?哪來兩罰你說說 07/01 14:37
ks031239: 你第三次違反同樣板規判定累犯第二次就這一罪阿 07/01 14:38
Darknies: 原來他是指這樣啊! 我以為他是指說我用版規三辦了他以 07/01 15:19
Darknies: 後又辦他4或6 這樣一罪兩罰.... 07/01 15:19
ks031239: 不,他真的是這樣想,他覺得板規三就是1個月,只要套用 07/01 15:56
ks031239: 板規其他條文的補充就是一罪兩罰,反正他有自己的解釋方 07/01 15:56
ks031239: 式,就東拼西湊,有利於他的東西都拿出來講,不管合理 07/01 15:57
ks031239: 不合理,不管有無關係 07/01 15:57
ks031239: 他覺得PTT只是個網路佈告欄,定規定處罰板有太超過了 07/01 15:58
ks031239: 應該要讓板友自由自在的違規,違規也只能勸導不能開罰 07/01 15:59
ks031239: 依板規規定處罰就是酷刑,是不被該板友允許的 07/01 16:00
ks031239: 拿記錯時間來救援,完全不提他累犯數次的事實 07/01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