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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相關說明如下: 一、拒絕改判、請其申訴之說明 作者 rainbowbaby (小彩虹) 標題 Re: [截止] 3Sprouts 動物保溫袋-桃園/PC/宅配 時間 Tue Jul 17 23:58:36 2018 ─────────────────────────────────────── 經檢舉頁面上無公開資訊,故07/17水桶並發函請 TaiwanDDP 說明。 於07/18當次早晨連發三封信件,態度不佳就不提了。 因信件中有提到是「電話報價」故與本板之規範不符,明確未審。 也僅做未審報價單七日水桶、刪除文章處分。 -- 作者 TaiwanDPP (偉) 標題 Re: [截止] 3Sprouts 動物保溫袋-桃園/PC/宅配 時間 Wed Jul 18 16:02:56 2018 ─────────────────────────────────────── 主購此時提供mail報價,但仍與實際開團時間有落差(當初我沒注意到時間)。 且mail不符,故回信告知請其申請新手條款並依照規範送審。 @ 在這個時間點以前,我都認為主購是「未審報價單」而已 @ 相關水桶我也有回信給予建議流程了,這樣叫做不溝通? 爾後,主購於07/19,又再度連發三封信,其中一封信如下 作者 TaiwanDPP (偉) 看板 BuyTogether 標題 [通告] 新手條款 & 審核 時間 Thu Jul 19 14:47:18 2018 ─────────────────────────────────────── 內文提到「東西已經買回來了,結果被刪除文章導致團員不願意購買」 --   然而,在主購來信期間,團員也陸續發函檢舉。 作者 TaiwanDPP (偉) 看板 BuyTogether 標題 [通告] 3Sprouts 動物保溫袋-桃園/PC/宅配 時間 Wed Jul 18 08:06:34 2018 ─────────────────────────────────────── ※ [通告] 共 42 人收件 信內除了通告信與G單不符合以外,並言明強調「棄單必黑」。 任何經違規而刪除的團務文章,為保障團員權益,團員皆有權拒絕跟團。 主購說先處理團務重要,再來跟板主溝通,不知道有何關連? 要求團員匯款之通告信是 07/18 早上八點後才發出, 在主購發信以前,他就已經明確知道,此團違規,已經被刪除文章並水桶之。   本版禁止先買後徵,故依主購說詞,有明確違規事實, 我認為已經無需改判,水桶天數亦不符合新手條款。   過程中並非拒絕溝通,而是經由來往信件過程中確認多處違規。 -- 二、關於團務時間軸 不清楚主購的實際行程表,但以我收到的資訊,並整理如下: 07/12 15點 開團 07/17 17點 repo文章:說明是已經徵求滿32個,差16個。 : 按照主購說法,其在12日發文已成團,並且於07/17前就已經發信收錢 ->先買後徵    23點 無報價單水桶 ->無報價單 07/18 06點 主購得知自己被水桶      16點 要求團員必須轉帳,否則報黑 ->私下團 作者 TaiwanDPP (偉) 看板 BuyTogether 標題 [通告] 信件標題打上:新手條款-taiwandpp 時間 Thu Jul 19 15:07:58 2018 ─────────────────────────────────────── 主購來信申請新手條款時,信件中還註明是: 「報價單審核完成後,才會繼續團務。」 但實際上已完全不符合本板之規範,有多項違規。 -- 三、其他平台之販售 先就不論你蝦皮、商店街之刊登、銷售數量、何時刊登。 以合購板所湊成團購物品單價為$280, 實際上於其他平台公開銷售金額為$280-$350不等。 無論是否已發生確實營利之情事,都已屬違規。 再者,商店街是$199免運,而非$299,故與免運無關。 怎麼看金額都不同,或者若是主購當初有發函跟團員說明,可副本給我證明之。 : 主購於內文中有說明 : (7)PC下標金額為100/200,仍需先付款,取貨完成後會進行退款。 貳、發文及推文規範  ̄ ̄ ̄ ̄ ̄ ̄ ̄ ̄ ̄ ̄ 《 五 》禁止任何形式之營利行為,不論是否已發生確實營利之情事。     ▽違者逕行刪文、退文,依照情節輕重,水桶三個月~終身,不另通知。 -- 四、報價單格式並無不合理 主購若認為合購板過於繁瑣,可以去他板徵求, 但在合購板發文,就請先研究板規,而不是不配合又嫌不合理。 要求文章符合板上規範,何來凌於刑法之上,或與詐欺有何關連? 我黑人問號.jpg,不知道要從哪個角度串上? 收錢寄東西是常理,但不符合規範就請通知團員退款,很難嗎? 五、為避免廣告以及保護板友,故不公開相關連結及截圖。 請小組長至精華區查看 六、基於該板友對本人轟炸式寄信,本人拒絕收其站內 按照板規該團為強制流團,故請主購發函退款,你愛怎麼賣是你的事。 綜合以上,維持原判。 再麻煩小組長,謝謝! ※ 引述《TaiwanDPP (偉)》之銘言: : 申訴人:taiwandpp : 被申訴人:rainbowbaby : 看板板名:BuyTogether : 判決內容:#1RKLthYS : 申訴訴求:修正判決&版主應保障使用者之發問權 : 申訴理由: : 1 15 7/12 - □ (已被cutejoanna刪除) <TaiwanDPP> 未審報價 : 刪除時間約7/19,發開團通告時間7/17 17:15:32 : 2 8 7/17 - □ (已被rainbowbaby刪除) <TaiwanDPP> 無報價 : 刪除時間約7/18, : 版主水桶後直接不給予我解釋的權利,在信件#1RKM_GWz: [並且不異動判決,如有疑義請至組務申訴],叫我直接申訴。這是不符合程序的! : #1RKN2-6l這個信件是前面水桶7日的解釋, : 新的水桶判決 #1RKLthYS 並沒有給任何解釋機會 : 難道到法院被罰1000塊解釋過一次,後面又冠上一個死罪的罪名就不需解釋? : 另關於水桶原因 : 三、先買後徵 : 在水桶前我就已經截止(剛好滿單),因為我有發兩篇... : 自然就跑去買了...擔心團圓等太久錯了嗎.... : 另當天早上我去台北工作,順便就把東西載回來... : V然後就收到水桶通知.... : 我文章內本來就有寫會提前截止... : 四、於其他賣場同時販售相關商品,同賣家自徵 : 1.主購於他板 #1RAB_0Hx (forsale) 販售其他商品, : 提供之賣場有同款合購物在架上,金額為$299,明顯高於合購板之報價$280。 : 我又不是要賣人的...我是要自己下單才能給團友免運阿! : 不然請明令版規禁止使用PCHOME寄送! : 2.另有板友提供主購之蝦皮賣場, : 亦有同款商品於架上販售$280-$350,且該賣場於 40天 以前就已經上架。 : 我商品是用舊商品修改的...上面上架時間自然是40天以前... : 請提出證據確切證明我40天以前上架,而不是用猜的 : 蝦皮是因為我被水桶貨多了很多...只能上拍賣賣阿... : 現在不是在玩推理遊戲 : 三、經團員檢舉,於刪除文章後逕行發匯款通知要求匯款, : 視同私下團,主購無權呈報團員黑灰 : 刪除文章是刪7/17的文章,我再被刪前就已經寄信了 : 另7/12的文章並沒有刪,早在7/17前就已經寄信並收錢了 : 如果我收錢還沒寄東西...是版規大於刑法?這是詐欺罪 : 我認為版主管的東西已經凌駕於刑法之上了 : 另其實本事件反而是造成本人損失... : 一、原水桶說明:無報價單,水桶七日 : 版主認為全台灣公司提供的報價單都應該按照PTT的格式來做 : 明顯不合理 : 另我提供的報價單是碩智國際數位整合有限公司提供的 : https://www.3sprouts.com.tw/ : 最下面也看的到[台灣代理:BDI 碩智國際數位整合有限公司] : 7/12打電話問,7/13收到正式報價單很正常吧 : 但的確是不服版規程序,這水桶我認同。 : 另誠信條款判決6M : 我認為主因是版主有所有誤會 : 因為第一個水桶時間似乎在半夜 : 我早上出門前只有2~5分鐘的時間... : 當然是處理團務優先... : 但我又沒辦法寄信給版主溝通... : 版主要我直接去組務申訴 : 我也只能在這邊申訴了 : 我認為版主在做出裁決是否可以給版友解釋的機會? : 而不是全部都靠推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73.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radeCente/M.1532076271.A.B77.html
amoroe13: 第四點應該是要說「凌駕」於刑法之上? 07/20 16:55
TaiwanDPP: 先提醒其他版友,這裡是組務版禁止非當事人回復 07/20 16:57
※ 編輯: rainbowbaby (1.170.73.98), 07/20/2018 17:10:39
rainbowbaby: 組務有禁止嗎? 幫截圖好嗎樓上 07/20 17:11
loverlover: 組務沒有禁止非當事人不能回覆 除非惡意搗亂 07/20 17:13
TaiwanDPP: (4)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相 07/20 17:14
TaiwanDPP: 關人或板主請勿回、 07/20 17:14
TaiwanDPP: 推文、違者刪文、劣退、警告或判處水桶三天以上 07/20 17:15
rainbowbaby: 你先把我的文章還我辣 我寫的很累欸 07/20 17:15
TaiwanDPP: 請問小組長以上規定是? 07/20 17:15
loverlover: 理性討論可以 本群組非一言堂 07/20 17:15
rainbowbaby: 還好一樓只是寫我打錯字 謝謝一樓 ♥ 07/20 17:17
TaiwanDPP: 那請修正版規再來說這樣,一切做是應以版規為主 07/20 17:17
TaiwanDPP: 非個人之喜惡做事 07/20 17:17
loverlover: 請針對此案回覆即可就好 07/20 17:20
loverlover: 如有任何問題 請回覆新文 勿原文不斷修改 易混淆 07/20 17:21
loverlover: 一樓並非發表個人意見 僅是善意提醒文字修正 07/20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