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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訴人ID:jj89066 (2) 申訴看板:travel (3) 被申訴板主ID:netfly (4) 申訴事由說明:覺得被用不太精準/正確的板規退文了,權益有點受損。板主好像依照 自己的想法在解釋板規(不小心有這個感覺)。另外板主請我申訴。 (5) 檢附證據: >> 退回文章(代買)[廣告] Expedia 自由行/飯店代訂 板主以代買為由退回我的文章,但代買並未在板規內提及,也未說明用哪一條板規退文。 我寄信表示疑慮時,他只說: 「代購代買代訂 都是一樣的行為 可能您的定義特殊 板規禁止相關行為 請申訴吧」 >> 據板規 4. 「 4.禁止代購/合購/預購/預售/代收/交換/租借/問卷調查/機票讓售/哩程交易,與其他經 公告不得刊登之文章,違者不經警告刪文,違規文章依次各水桶一個月,並加計退文。 (已過宣導期 水桶處分自2018年5月1日開始執行 退文處分自2018年5月16日開始執行) 」 內提及禁止代購,代購維基上的定義如下: 「 代購是指由代理人,非總公司直接或者間接授權的代理商入口在異地購買相應貨物,再通 過快遞等方式送達買家的購物方式,其方式跟平行進口貨品類似。根據貨源地的不同可分 為國內代購和海外代購。代購可以為採購者省去零散購買貨物的快遞費用或者購買到當地 沒有銷售的產品。由於跨國公司的價格策略,同樣的商品在不同的地區會有不同的價格, 因此有時代購還可以減少買家的支出,此類情況在海外代購中尤其常見。由於電子商務的 發展,代購通常可以通過網際網路進行。 」 基本上一般的定義大致也是指:請他人於國外代為購買東西回國。或者說請他人代為購買 東西。然後據板主意思,代購/代買/代訂都是相同意思。 >> 但我文中所指代訂是為:依據旅遊業管理規則 第3條 第一款 第四款 一、接受委託代售國內外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國內外客票、 託運行李。 四、以包辦旅遊方式或自行組團,安排旅客國內外觀光旅遊、食宿、交通及提供 有關服務。 屬於此法規內所規範之業務內容,且我也為EXPEDIA的下游合作廠商,準確一點來 說是為「代售」。代訂指是使普遍大眾更能理解。 >> 與代購、代買之意大相逕庭。我是以符合法律規定,且有商業登記,可開立公司發票 可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有納稅與聘雇員工,合法勞健保,且可能於今年上市上櫃之合法公 司所賣的合法產品。完全不是代購與代買,基本上可以說是直售了,但基於旅行社的形式 並不會稱為直售。 這應該並非板規內所禁止之項目:禁止代購/合購/預購/預售/代收/交換/租借/問卷 調查/機票讓售/哩程交易。 但板主恣意把「代購代買代訂」是為相同之事,並水桶。猶如把粉瘤、黑色素瘤、脂肪瘤 等全部事為「痘痘」一般,因不明白而衍生之誤會可以諒解。因我也是於文字上沒有給予 清楚的界限而發生此事。但來信告知後,卻只收到板主如此不作為的信件內容,我真的無 接受。且一開始還不回信,直到我於板上說板主未回,二次來信後才願意回信。 >> 我完全不認我我觸犯到了代購這項板規。完全不認為。且合理推斷是我支持某板友之 言論後遭到清算。若我這都算代購,煩請板主水桶與退文板上所有以 [情報] 開頭之旅行 社業者之文章,全部與我的發文內容相同。煩請板主執行。 以上,稍後補上所有於文章內所提及之信件/文章內容。感謝。 -- 山富旅遊 新竹分公司 客戶服務部專員 林先生 Pao. Tel :03-5240318 #6208 Line:jj89066 Mail:ilu89066@richmond.com.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33.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raveling/M.1530548326.A.2E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