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Te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EdwardGJLee (LGJ)》之銘言: : [...] : : 推 JamesChen: 不置中比較好 02/06 17:18 : 關於這點,各有各的 pros 及 cons。不過有三個因素可能要考慮: : 一 明文規範: : tinyurl.com/49m6qddz : 雖然在台灣民主社會,這是沒有強制性的,但總是有明文的規範。在中國, : 甚至連排版規範都硬性規定死了。日本更誇張,他們的禁則處理是全世界最 : 複雜的(沒有之一)。 同意,這是個理由。然而我認為,規範很差的時候排版社群的人應該要嘗試抵抗。 規範不是不能改的,就像台灣有很多地方規定行文內文要標楷體,我盡可能的都會抵抗。 但這是個人觀點問題了,我認為惡法就要抗爭,您可能認為惡法亦法。 : 二 主流閱讀習慣: : [新式]標點符號也已經使用百年以上了,至少在台灣的閱讀習慣已經養成, : 如果學校的教科書是採用底線的標點的話,我猜多數家長會有異議,更不要 : 說是政府機關的公文書了。 這點我覺得有待商榷。 就我的經驗,沒有人會抱怨客觀上比較美觀的排版。 政府公文的話,同上,是可以改進的。 : 三 標點符號字符化: : 漢字是表意文字,使用百年以上的標點已經漸漸傾向成為一個字符、語素。 : 在這種情況下,和英文表音文字的標點,意義上是不一樣的。這就不是一個 : 純粹的句讀了。就像我們既然採繁體字,使用簡化字或是異體字(日、韓漢 : 字),就不會因為簡化字書寫方便而使用簡化字了。 這點我有點不一樣的看法。 中文曾經可以不要標點都能運行,可見中文的標點相對於字是次要中的次要, 關鍵在於是否能斷句。 從這個角度出發,全形置中的標點符號太重了。 : 所以,這不能全由技術或審美的觀點去考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0.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TeX/M.1613009139.A.3FB.html
EdwardGJLee: 惡法?抗爭?美觀?有那麼嚴重嗎?XD 我不覺得美觀! 02/11 17:18
Ice9: 說是惡法太誇張了。我自己是宋體愛好者,但更多人不喜歡。 02/21 10:19
Ice9: 標點符號的存在對於清楚地表達句意還是很有必要的。不然以 02/21 10:22
Ice9: 前的人為什麼還要學句讀? 02/21 10:23
Ice9: 不過中文逗點的用法似乎比較隨性?另外,至中符號應該還是 02/21 10:28
Ice9: 比較符合目前繁中文的主流審美吧,至少,不置中的話也得要 02/21 10:29
Ice9: 佔一個中文的空間。 02/21 10:30
JamesChen: 審美的話,不敢認同。說惡法只是個譬喻,不要太糾結於 02/28 16:06
JamesChen: 用詞。 02/28 16:07
EdwardGJLee: 就像 APA vs. Chicago style,不會有結論的。 03/05 15:42
EdwardGJLee: 重點在,user 選擇的自由及 upstream 的要求。 03/05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