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Epstein (Cubs)
看板Lakers
標題[閒聊] 老話題「第二輪籤比第一輪尾段好?」
時間Sat Jun 24 13:23:49 2017
這個其實我有在推文中講過,剛好趁機來復習一下NBA的新秀薪資制度。
第一輪新秀是2+2的保障合約,前兩年保證,後兩年分別是球隊選擇權。
(過去是3+1,前三年保證)
制式合約的特點是:
1. 屬於
特例條款,對超過薪資上限的球隊可以隨意簽。
2.
薪資固定,球員第幾順位被選上就有相對應的薪資(80%~120%),無法漫天喊價。
3. 第五年QO(Qualifying offer)
第一輪新秀是確定可以綁4年(前2年保證約),第三年結束可談延長合約。
母隊新秀延長合約的狀況下則可以用到8年(5~8為延長合約)。
第二輪則沒有以上這些,
簽約時需使用薪資空間或特例條款。
http://www.cbafaq.com/salarycap.htm#Q50
「Also unlike first round picks, teams do not receive a salary cap
exception specifically for their second round picks. These players must
be signed using cap room or an available exception.」
底薪也屬於例外條款,但有限制祇能簽兩年,
所以若新秀打出來會陷入很麻煩的
「被別隊開價搶人」的局面,
因此有了
Arenas條款等制度(限制起薪最多是聯盟平均薪資)。
最近幾年則有不少球隊用薪資空間或是部份中產階級特例,
跟二輪新秀簽下三年的合約,其中部份保障或是完全保障都有。
比方說,這幾年有名的
錢得了怕爽死,大學打了4年,23歲才進NBA,第二輪第38順位。
http://rockets.clutchfans.net/3681/chandler-parsons-contract-take-two/
他簽了一個非常複雜的合約......簡單的說是這樣:
前兩年為保證合約(fully guaranteed),薪資大於底薪
第三年則是如果某個日子前沒被裁掉就自動轉為部份保障,再過某日變完全保障。
然後第四年就是最微妙的一年,這年也同第三年沒被裁則轉為保障約。
但是,火箭隊有team option可以讓他變成「受限自由球員」(RFA)。
如果火箭不這樣做呢?當他打了第四年,他會變成不受限自由球員(UFA)。
RFA就是可以匹配(match)他隊報價,且打了三年火箭有完整的鳥權可以使用。
後來的結果我們也都知道了,小牛開了一張大約,火箭不跟。
另外可以比較一下制式合約的薪資(以120%計)跟底薪的差距:
2017-18 2018-19
0年資底薪 0.815M 0.864M
1年資底薪 1.326M 1.392M
25順位 1.516M 1.800M
26順位 1.467M 1.740M
27順位 1.424M 1.690M
28順位 1.415M 1.680M
29順位 1.405M 1.667M
30順位 1.394M 1.665M
結論:
若該年夏天是定位在「準備在FA市場大展手腳」的時候,
第一輪前段新秀會造成一些麻煩,尤其是CAP HOLD(預佔薪資空間),
就算還沒簽約,祇要有籤(選了)就是佔120%該順位薪資。
(第二輪有個特點是「簽約前不預佔薪資空間(CAP HOLD)」。)
今年前四順位分別是:7M、6.2M、5.7M、5.1M,金額都不少。
但後面順位其實金額並不大,且NBA規定中
「名單未滿時,需以虛擬底薪填滿」。
所以一支名單10個人,沒有第一輪新秀的球隊,需再填四位0.815M的球員湊滿。
而另一支名單 8個人,有2位28 29新秀的球隊,則是1.415+1.405,與4位底薪。
一個一輪尾段新秀,大概祇比底薪球員多佔了0.6M而已,並不是「多佔1.4M」。
而
保證約的部份,因為NBA制度已經從3+1改成2+2,保證約少一年的關係,
其實第一輪沒有之前那麼不利(過去是選來就保證三年合約,現在
兩年)。
但在續約上第一輪新秀比第二輪有利很多,甚至也可以便宜用四年,第五年還有QO。
這也是第一輪跟第二輪有不同的地方,
第二輪球員(與經紀方)最近也未必接受底薪,而是會簽下一些複雜的合約,
第一輪就是很簡單的制式合約,照著跑就好。
以「放至NBDL培養」的球員來講,第二輪當然比較有利,接受雙邊合約更好。
但「直接在NBA賽場上培養,甚至是簡單的即戰力」來看,第一輪未必比不上第二輪。
甚至那種「第二輪比第一輪尾段好用」的說法,是在Gilbert Arenas之前就在講的,
這十幾年薪資制度都不知道翻修了幾次,有些觀念真的需要與時俱進才行。
當然,會掉到20~40順位的球員能夠打出來適應NBA都是中獎般的機會,
各隊的選秀眼光與養成系統都非常重要。
我會說二輪前段跟一輪尾段各有各的好用,
尤其是現在選秀更像是選天份,大三大四球員被認為天份不夠常掉到選秀後段。
開樂透豪賭的話二輪比較沒風險(簽底薪又非保證之類,當然也要球員方也想賭一賭)。
即戰力(或簡單於NBA賽場上小修小補)直接可用的話一輪比較穩當(2+2)。
這又會牽涉到選秀策略的問題,甚至是球隊戰績。
比方說聖安東尼奧馬刺隊就擅於選第一輪尾段。
而以
湖人今年的選秀來看就是以即戰力為考量:
Josh Hart 大四
Kyle Kuzma 大三
兩位都是年紀偏大(22歲),還沒被開發的潛力較少,選秀會上較不受青睞的。
但這種球員的好處是能立即給場上帶來幫助,且球商部份通常較好(通常...)。
看得出來湖人今年有打算做一番作為,反正明年也沒一輪籤了,坦也沒用。
好好打球,好好練出體系,能贏多少就看看吧,盡量能建立贏球文化更好。
以上。
這篇比較簡短,並沒有談到放洋的國際球員,以及NBDL雙邊合約。
也歡迎補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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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ttendue: 我們上一個選了放洋的是 姊姊他弟嗎? 06/24 13:24
→ dloslaker: 我們放洋的一海票 06/24 13:26
→ dloslaker: 有的從22歲等到36歲都還沒來過NBA 06/24 13:26
推 asghdf123: 推 06/24 13:27
→ Lattendue: SOGA 06/24 13:27
推 mightsnsd: 上次忘了我想問的,若開雙邊合約~就不算進薪資裡嗎?@@ 06/24 13:34
一隊可以有兩個雙邊合約(不計入14人名單)。
雙邊合約的保證部份是...我查到是75000美金。(0.075M)
這個算進來應該是沒差什麼(苦笑)
推 windsline7: 75000~275000 06/24 13:41
拿最高也比底薪的一半還低...(汗)
推 Verlander35: 推,長知識了 06/24 13:44
推 mightsnsd: 感謝說明,因為我想說如果算進去,T.B就卡到第14人缺了 06/24 13:46
→ mightsnsd: 但看起來有夠便宜,還不夠塞XD 06/24 13:46
→ mightsnsd: 不過我們日前不是又補了一個?那個也是雙邊約嗎?@@ 06/24 13:47
這部份其實是開季之後的事,開季前都會拼命簽一堆非保證約來試。
包括打夏季聯盟跟季前熱身賽,邊打就邊裁(喂)這樣子。
所以這段時間也沒有名單人數限制,14人是季賽中人數規定。
推 mightsnsd: 所以現在其實T.B跟Dozier兩隻也都不確定是保障約對吧 06/24 13:53
→ mightsnsd: 夏聯跟季前賽會抓一堆免洗的這我是很清楚XD 06/24 13:53
嗯,應該都是不確定是否保障。
推 mightsnsd: 感謝T大的詳細解說~~Orz 06/24 13:56
→ DevilMayCry4: 原來是老觀念啊,長知識 06/24 14:19
3+1的時候,萬一第一年試完不太好,第二年用一用還是不好時,3年保證約很煩。
所以改成2+2,2年都打不出來就直接不要了。(但控制年數還是4年,對球隊有利)
另外就是在計算薪資空間時,一輪尾段祇比底薪多佔0.6M而已。
這些都是比較少被人提到的(以華人討論來看)。
而二輪球員續約時被開毒藥、甚至是用特例條款簽約等狀況也是缺點,
不像一輪制式合約,球隊可以穩穩的用4~5年。
所以像Jordan Clarkson這種打出來的例子,湖人得早早在他第三年用千萬合約綁住。
他那年的狀元,今年才拿6百萬呢(JC的一半)。
推 BLUEYMIR: 推一下 感謝解釋 之前都被誤導了... 06/24 14:31
推 chenyang: 感謝說明~長知識了 06/24 14:32
→ bangch: 看起來對重建隊來說還是二輪頭比較好用 即戰力本來就不是 06/24 14:36
→ bangch: 那種球隊的目標 06/24 14:36
不一定說是「重建」球隊,而是
開福袋開樂透的話二輪有利。
比方說勇士昨天就花三百萬買了個二輪頭,他們可不是要重建啊。
二輪可以開「第1年保證約 第2年非保證」,球員也想賭一把的話就會簽下去。
這種樂透福袋型球員用一輪選,萬一槓龜會很麻煩......
→ bangch: 我知道你的意思 上面沒有說只適合重建隊啊XD 只是重建的首 06/24 14:43
→ bangch: 選就是開福袋 06/24 14:43
開到賺到XD
推 Verlander35: 不管是不是重建,二輪只有兩年,用來開福袋很方便 不 06/24 14:53
→ Verlander35: 行就能快速丟XD 06/24 14:54
不一定兩年啦。
是「底薪最多簽兩年」。所以要看怎麼簽。
像
錢得了怕爽死那種狀況,他是二輪被選中,但簽了一個超複雜的四年約。
(前兩年保證,第三年不被釋出自動轉為保證,第四年同第三年但加上球隊選擇權)
福袋型(而且地板低,可能完全不能用)的就用底薪簽且第二年非保證這樣。
確保最短的話一年就可以丟掉XDDDD
※ 編輯: TheoEpstein (118.168.72.198), 06/24/2017 14:58:25
推 LABOYS: 錢得了怕爽死 真的好好笑 XD 06/24 15:06
→ Verlander35: 了解,看對這福袋的信心程度來簽,可長可短 06/24 15:07
推 jzbobby: 推T大,有空再請你介紹發展聯盟雙向合約 06/24 16:31
→ laidon: 我記得咱家的Zubac,也是簽三年 06/24 16:36
是的,用薪資空間簽下的(非底薪),前兩年保證,可以說是2+1。
其實也是近似第一輪新秀合約的狀況了。三年約滿之後是RFA。
推 originalblue: 長知識了,感謝T大 06/24 19:15
推 taker627: 不愧是MLB最強GM 06/24 20:33
推 ohnacl: 推啊,不過一輪秀的合約雖然是2+2TO, 但TO要在開季就決定 06/25 01:16
→ ohnacl: 要不要執行,跟一般合約的季末決定還是有點不同。 06/25 01:16
是的,第二年的10/31前要決定要不要執行第三年。(同樣的第四年也是第三年10/31)
算是對球隊跟球員雙方都有保障的制度,謝謝補充^^
※ 編輯: TheoEpstein (118.168.72.198), 06/25/2017 01:47:26
推 cutejerry25: 推 06/25 09:59
推 kobebrian24: 好文推 06/26 13:47
推 MapleJ: 推T大好文 06/26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