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uchAgain (謝謝)》之銘言:
: 針對tijj對本人質疑之回應如下:
: 本人縱觀tijj之言論,主要不外乎以「個人發言貢獻」來決定其人違規時是否應受處分。
: tijj版友先舉證本人數個推文,再舉證hopeliu版友於此討論串的一篇發文與數個推文,
: 試圖說明hopeliu於Eng-class版的「個人貢獻度」比本人高,並在違反版規接受判決時,
: 版主應以「個人貢獻度」來決定當事人是否應受處分及決定量刑之輕重。並以自由為由,
: 認為版規不需要對每個發言做審查。
: 如果本人對tijj版友之論點有所誤解,請點明告知。
我會的
: 本人認為tijj之論點荒謬之處甚多,個人一一簡述如下:
: 1.個人貢獻度與是否違規並無根屬性:
: 版規3之意義在於遏止不當之發言,不論你是多資深的版友,在版面上發過多少文章,
: 從未聽說過有誰可以因此在那一個版不受版規之限制,在違規時擁有特權而不受處分。
: 換而言之,即使你在板上再有發言權,觸犯了版規就該當受處分。如同國家法律,
: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以個人貢獻度來衡量是否應受版規處分,實屬荒謬之談。
: 何況你所謂的個人貢獻度,能夠光以這幾篇構成的討論串衡量? 衡量的標準又是為何?
: 何況推文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贊同意見,僅表贊同某人意見而不做相異言論,就叫
: 沒有貢獻? 照你這麼說很多人推文連個字都沒打,僅以推表示贊成,也該進水桶了?
: 2.自由與版規並不衝突:
: 版規存在意義即為維護秩序,就如同國家法律之存在,乃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自由,
: 而限制少數人過分之自由,避免不當之發言而損害其他人之利益。版規之訂定,就已
: 經考慮了自由與限制的之間比例原則,而將規範清晰的列出,此規範通常集眾人之意
: 見共同制定,為眾人共同認定之標準,以此標準之執行來達到在適度自由的範圍內,
: 維持秩序的目的。一但法律公告周知,一切相關行為即受法律約束。何來版規不需要
: 對每個發言做審查之說? 何況已經有人檢舉告知? 此乃基本法律概念,否則一切自由
: 為上綱,法律還有存在的意義?
版主並無阻止您用法律來檢查, 若真正觸犯法律,公權力可介入站內展開調查
要逃也逃不掉,難道不是嗎? 還有,學者討論問題的指正或陶侃不屬觸犯司法,
故不可相提並論,我不覺得您的法律知識是:零. 但在這點,你的法律知識似乎
呈現是個: 零. 你覺觸犯國家司法,請您尋司法途徑展開調查.
我說得發言"貢獻度,就是,如今天一個人發言總共有10句,其中有8句探討問題,
另外1~2句屬於幽默陶侃或指正等等之類,就要認定是酸人等等,就要拿版規一句一句檢查?
我想屬於無關的發言太多了, 難道要版上罰單連連,動不動警告或浸水桶?如此才為上策?
否則: "法律還有存在的意義?" 我對您真的是佩服再佩服又佩服.
: 3.tijj版友指控本人發言之不適當:
: 本人首先聲明,若你認為我發言不當,已觸犯版規,可以另外向pierse版主檢舉。
: 但你此時提出這些無關本案的事項,非但無助於本案件的釐清,反而在混淆焦點,
: 你要檢舉我可以,想要可以另立一案也可以,但此時提出實在不是適合的時間和
: 地點。畢竟本人是否在另一案中應受處分,與hopeliu是否應受處分,完全無關。
: 本人簡短回應如下:
: → TouchAgain:這篇似乎比較像你在抒發你的情緒 :)
: 本人這句話如何不適當了? 即使你本人不認為你在抒發情緒,難道我就會因為
: 這句推文犯了版規? 以何種方式? 犯了何條板規? 何況該推文乃是順著你該篇
: 文章的內容脈絡順口推文,你在該篇文中,針對你的對方辨士提出以下言論:
: (#1Gy-cXU_)引述tijj之發言:
: 「 唉, 並非別人看法與您相異,您就可以認定別人說的就是胡說八道.
: 這裡真的不是個人情緒抒發板.
: 所以您可能還是無法只用自己的(正確?)認知來「先」霸凌、否認或輕視哲學或其他
: 等等類科所存在的言論. 關於您的以下發言,我也只能佩服, 亦願您早日一統江山.」
: 你在文中對你的對方辨士l10nel發出以上言論中,就暗指對方不要霸凌、輕視,並向
: 對方指出這裡不是個人情緒抒發板,最後還感嘆佩服對方,並祝願對方一統江山,
: 我只不過在推文順著你的話,針對你的感嘆跟祝願,說出一句:
: 「這篇似乎比較像你在抒發你的情緒 :) 」就不適當了? 請注意,情緒抒發還是你先
: 向你的對方辨士提出的,如果這樣就不適當,你針對對方的文章內容是否更不適當?
http://www.ptt.cc/bbs/Eng-Class/M.1358162337.A.7BF.html
[文章代碼(AID): #1Gy-cXU_]
你只評註:"這篇似乎比較像你在抒發你的情緒".
是順我的發言? 是順你自己的眼還是腦或其他呢?
這也不是我的尾句話, 你這不是有心挑選出來的嗎?
我說過了,請大家公斷, "你" 不表 "大家".
我的發言重點是: 不要以自己的學科來否定其它任何學科
我有超過10句話論述與英文探討,並強化上述重點.
我有超過10句話論述與英文探討,並強化上述重點.
我有超過10句話論述與英文探討,並強化上述重點.
我有超過10句話論述與英文探討,並強化上述重點.
我有超過10句話論述與英文探討,並強化上述重點.
我有超過10句話論述與英文探討,並強化上述重點. (怕有人眼睛漏看, 我重複6次)
: 4.tijj版友指控本人:
: 「因為不滿判決,就寫信騷擾,文字挑釁,謾罵,或不尊重版主.
: 實為不妥. 再者版主為女性, T 更該有風度, 這樣的寫信不尊重版主,是否又是對女性的
: 另一種歧視?或是文字的變相霸凌呢? 」
: 你的這些指控真是無稽之談,我與pierse素昧平生,我怎會知道他/她是男是女? 何況版
: 主的性別跟申訴又有什麼關係了? 你的這些言論,真是可笑至極,這跟性別歧視也可以
: 扯上關係? 本人本次申訴所有有關信件,都已經當作證據完整轉錄,一字不增,一字不減
: ,三封信都可以在板上看得清清楚楚,本人與版主的信件往來,都是以合理的方式跟版主
: 反應,不曾有任何在版規及判決外的糾纏或騷擾,或惡意的辱罵言論。何來你的這些無理
: 指控?
"pierse", 我的耳朵告訴我版主為女性. 英文不太差即可判別
版主之前有blog,我若沒記錯是為女性. 是一位擔任過美國時代雜誌Time的執行編輯的
優秀女性, 為何不能擁有尊重與禮貌? 為何不能擁有理性的來信?
: : 版主又如何? 互相才有尊重!
: : 沒道理人家跟你講道理你還嫌人家沒禮貌
: : 那要怎樣才有禮貌?
: : 你當作沒看到檢舉 別人也要當作沒看到檢舉? 對你點頭哈腰?
: : 才能顯出你版主的權威? 這樣才有禮貌?
: : 你是版主你愛怎麼做就可以怎麼做 反正版上人數少!
以上就是您的理性溝通來信? 還是不服判決的變相文字霸凌?
: 最後我想鄭重聲明一點,如果tijj版友或其他版友對於這次申訴有意見想表達,請在相關
: 範圍內提出合理的理由,不要提出一堆跟本案不相關的事項,這樣只會延宕釐清的進度,
: 這樣對組務版也是不禮貌的行為。我不怕其他版友的檢舉,想要再成立新的案子檢舉我,
: 請直接向Eng-class版主檢舉,但是請不要在這邊提出一大堆根本跟本案無關的事項,還
: 提出一堆可笑的理由,徒增大家的困擾。
我認為有關係耶,因為你的發言,就是:
不符說話句數裡,針對討論問題句數的整體比例原則.
不符說話句數裡,針對討論問題句數的整體比例原則.
不符說話句數裡,針對討論問題句數的整體比例原則. (重複3次) 難道要:
罰單連連,充斥整版面,用版規檢視每一句發言?
罰單連連,充斥整版面,用版規檢視每一句發言?
罰單連連,充斥整版面,用版規檢視每一句發言? (重複3次)
當然我以版主的認定為尊. 還有, 我真心誠懇關心您,就是
如果您的眼睛或閱讀理解到底是什麼原因所造成的嚴重解讀偏差, 希望您可以去
尋求幫助或求醫.
也真心祝大家都新年快樂,身體都健健康康.
※ 編輯: tijj 來自: 210.69.13.1 (01/17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