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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uchAgain (謝謝)》之銘言: : 現行罷免所謂雙二一 投票率50% 贊成50% : 後者已經符合 我就不再贅述 : 至於前者 你定義投票率的方式卻殊為可笑 : "從開版至今所有發文、推文者"當作基數來計算 : 這就好像許多人曾經居住在某地 但許多人戶籍都遷走了 : 戶籍既然遷走了 自然就失去了該區的投票權 : 就好像板主做得太差 許多人都走了 再也不去英文版了 : 縱然過去曾推發文 也早就許久不曾再看板了 : 這類人很可能連罷免活動的資訊都沒有收到 遑論投票 : 如今卻把這些對Eng板失望而離開的人 算做"未投贊成票"的基數裡 : 這邏輯真是可笑的不行 : 也從沒聽說過有人板規是這樣設計的 我之所以定義「從開版至今所有發文、推文者」,是採「選舉人」的標準來看的, 既然「從開版至今所有發文、推文者」都有投票權,那當然通通要納入投票總人口。 (除非能證明該網友已過世) 您說有些人離開了。容我舉個例子: 如果你人出國了,但你還是有選舉權的公民, 請問罷免的時候會不會把你納入選舉人總數來算?會。 投票的時候不會因為你出國,就自動排除你回來投票的可能。 同樣的道理,我們怎麼能自動假定那些離開的人沒看到、不會回來投票? 我也可以說那些人其實有看到罷免案啊,只是不想投票了而已。 你一定會說「這只是推測,證據在哪?」 那我也想問,你所謂「有人縱然過去曾推發文 也早就許久不曾再看板了」,證據又在哪? 說不定贊成罷免的人裡頭,就有些專程回來投票的。 就有那些「看似戶籍遷走了,其實沒遷」的人 總之,我們不能假定任何有投票權的人,會或不會來投票。 當然也不能排除別人投票的權力或可能。 況且,就像您說的「英文版平常人氣不過區區10人、第二次的統計有25張有效贊成票」 相對於平常在版上的人數,那些暴增的贊成票其實不就是所謂的「對英語版失望而離開 的人」嗎? 如果您認為「從開版至今所有發文、推文者都納入投票基數」是錯誤的, 那麼那些暴增的贊成票是不是也都不算數? 如果贊成票算數,那麼更多放棄投票權(不管是主動或被動)的人,自然也要一視同仁。 ========== 講那麼多,突然想到這是假議題orz 現行版規也沒規定贊成票要1/2選舉人投票數,只要40張就過了。 那這樣要過比實際法律的罷免容易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32.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ngService/M.1478411437.A.265.html ※ 編輯: scju (114.32.32.215), 11/06/2016 14:21:28
TouchAgain: 40張有可能就大於1/2了 應該是更困難吧 11/06 14:35
TouchAgain: 我下面回答你的一篇很清楚 11/06 14:38